监督视线:劳动比赛获了奖 隔年才能拿奖金
前段时间,一家承办厦门市职工技术比赛的企业,通过“营商环境监督联系点”向市纪委监委反映说,厦门市职工技术比赛项目的奖金、奖状都要等到次年才颁发,影响了一些职工参赛的积极性。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监督视线,一起来关注。
这家企业反映,他们承办厦门市职工技术比赛后,获奖选手的奖金和奖状都要等到次年4到5月份相关部门才会发放,这期间不少参赛者一直追问进展,可奖金、奖状是相关部门在发放,作为承办方他们也很无奈,他们希望相关部门能够提升工作效率。
得知此事后,市纪委监委了解到,厦门市职工技术比赛是由市劳动竞赛委员会主办,市总工会指导举行,随后便督促相关单位推动解决这一问题。最近,市纪委监委组织人员再次来到市总工会了解情况。市总工会工作人员坦言,之前比赛的奖金和奖状确实由他们统一颁发。
市总工会工作人员:每年的竞赛分A类和B类,我们批准的在八九十场,他们承办单位所有比赛完了以后,我们到年底才收集资料。
工作人员说,由于比赛场次较多,开展时间先后不一,整个比赛从每年5月一直持续到12月。按照之前的做法,都是等待年底各项比赛结束后,他们才展开优胜选手信息审核等流程。
市总工会工作人员:优胜选手的认定,我们还要发到劳动竞赛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一起审核,审核完了以后,我们再发文,还有公示环节,再公布。
等到各项流程走完后,优胜选手的表彰和奖金将结合次年“五一”劳动节前后的相关活动一并兑现。在了解到承办企业反映的问题后,今年5月市总工会优化了相关流程。
市总工会工作人员:奖金由基层承办单位自己先发,原来项目补助经费里面规定,奖金不是补助的范畴,现在就变成补助的范畴了,你现在代发,我补给你,原来是我们统一发的。
此外,根据新的《补助办法》获奖审核流程也得到优化,并将奖金发放时间调整为比赛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由承办单位直接将奖金发放给优胜选手。
不过,市纪委监委组织的回访人员发现,这项新的措施是今年5月13日印发的,但我市一场家庭医生技能竞赛在5月12日和19日分别举行了区级初赛和全市决赛,按照新印发的经费补助办法,优胜选手的奖金应该在5月31日内发放到位。可承办单位工作人员却表示,不了解新办法已经开始执行,直到6月4日上午奖金仍未发放。
市纪委监委认为,新办法印发大半个月后,仍有承办单位不了解,导致奖金发放不及时、不到位,说明制度规定的有关宣传指导工作仍有不足。对此,市总工会表示,将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市总工会领导、业务部门人员等深入指导的方式,加强检查和监督。并深入宣传相关政策,做好单项赛事方案审核,加强赛后规定执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