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视线:企业申办用地手续“一波三折”
一家企业取得了采石场石窟回填消纳场5年的租赁权,却因一个盖章,迟迟办不了用地手续。在经历了半年努力未果的情况下,企业通过“营商环境监督联系点”反映了这一问题。市纪委监委启动直查督办,厘清症结、打通堵点,破解了困扰企业的难题,让这家建筑废土消纳企业拿到了街道盖章确认的用地手续。
街道迟迟不盖章 企业拍下回填场却无法办理许可证
这家企业反映,2023年10月,他们拍下了同安区美林街道美星村飞凤山采石场石窟回填场地5年的租赁权,并支付了租金、履约保证金、拍卖行佣金等费用达数百万元。企业和美星村村委会还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明确土地用途为工程渣土回填、建筑弃物使用等。根据相关流程,申办《建筑垃圾消纳许可证》,首先应由美星村及美林街道在《建筑垃圾消纳场土地用途凭证表》上盖章确认。可去年11月初企业到街道盖章时,街道却以该场地还存在“历史遗留问题”为由不予盖章。究竟是什么“历史遗留问题”,让美林街道迟迟不肯盖章?
调查人员介入 推动街道区分与用地手续不相关事项
今年3月6日上午,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市党风政风监督员来到美林街道展开调查。调查人员了解到,在项目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另一家企业找到了美林街道,主张让中标企业来解决历史遗留征拆补偿争议,并要求街道和美星村暂停办理相关手续,为避免扩大矛盾,街道暂缓了相关手续的办理。
美林街道工作人员:我们都不知道,你问村书记他在这边,他也不知道这个(历史征拆赔偿)事。
历史征拆补偿争议和办理《建筑垃圾消纳许可证》并无直接关联,街道却不加以区分就直接暂停了用地手续的盖章,工作作风显得简单、拖沓。在市纪委监委的监督推动下,3月6日当天下午,美林街道召开协调会议,最终同意将分开处理征拆争议和用地手续。
监督视线:企业申办用地手续“一波三折”
街道决定分开处理征拆争议和用地手续的问题,可企业马上又遇到了一个新问题,我们接着往下看。
波折又起 盖章还需同安区渣土办审批?
协调会后的第二天,相关部门又通知企业,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企业需准备前期办理手续的全部材料,经街道村建办审核把关,并报送同安区渣土办审核批准后才能盖章。让调查人员感到困惑的是,按规定,办理许可只需由村(居)委会、镇政府(街道办)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确认,为什么还要经同安区渣土办审核同意呢?得知这一情况,调查人员再次介入。3月26日,调查人员与市住建局、同安区渣土办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座谈。座谈会上,同安区渣土办工作人员现场出示了2022年8月的一份专题会议纪要,会议纪要中要求企业提交“审批所需的相关资料”,但对于如何提出申请、提交哪些材料、由哪些部门审核,并没有制定具体规定、公示相关流程。显然,区级相关主管部门不仅工作流程存在空白,且未尽对企业的指导、服务之责。
同安区渣土办工作人员:回去就先发OA征求一下(各部门意见)到时候会议纪要明确请各镇街参照这个流程申报。
不久后,同安区建筑废土砂石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印发工作流程,针对中转站的申办,明确各部门审批程序,同时还明确了企业所需提交的材料。至此,这家建筑废土消纳企业终于拿到了街道盖章确认的用地手续。
“体验式监督” 发现问题 展开追责问责
从3月26日座谈会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到4月24日企业拿到盖章的用地手续,在这一个月期间,市纪委监委组织开展“体验式监督”,通过调查人员的体验,发现同安区渣土办相关经办人员沟通对接不及时、不到位,缺乏工作的主动性,解决企业经营困境的责任心不强,态度较为敷衍等问题。市纪委监委表示,针对此次监督中发现的工作作风问题,已要求同安区纪委监委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整改,并对责任人员展开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