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视线:收运车垃圾外冒 车辆所属公司已加强监管
今年以来,不少群众向“党风政风监督台”反映,在我市背街小巷、部分小区存在垃圾分类执法和管理工作不规范、不到位等问题。为此,市纪委监委将相关问题列入今年“点题整治”的“8+N”选题,开展“小切口”监督。近半年时间过去了,相关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如何?近日,市纪委监委联合垃圾分类主管和执法部门,开展典型问题“回头看”。监督视线,一起来关注。
收运车垃圾外冒 车辆所属公司已加强监管
去年9月,市环境卫生中心工作人员发现,一辆海沧区的垃圾收运车存在垃圾外冒情况,驾驶员为了多装、快装,导致部分垃圾污染了车身。近期,回访人员来到海沧区桥南环卫停车场,车辆所属的厦门城建市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介绍,接到相关部门通报的情况后,他们立即批评教育并处罚驾驶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同时展开整改,优化了《安全行车自检表》。
厦门城建市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驾驶员情况、监控设施设备、胎压、年检,这些都进行出车前的检查。
工作人员介绍,这份表格提醒驾驶员要做好行车“前、中、收”三检以及车容车貌、污水箱清洗等工作,严禁“带病车”上路。此外,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更新了多辆垃圾收运车,对部分老旧车辆也进行提升改造,避免滴漏及臭气外溢。另外,他们提高了垃圾转运收集频次,严控车辆荷载垃圾吨数,由驾驶员或跟车人员每站自查车身是否残留垃圾,确保垃圾不外冒。
投放点垃圾混投 城管部门立案处罚
今年1月,在市垃圾分类暗访考评中,集美区侨英街道天鹅美苑小区因多次垃圾混投被通报,且后续没有及时整改。对此,城管执法人员约谈了小区物业并立案处罚该公司13000元,公司相关负责人也受到相应处罚。最近,回访人员再次来到小区发现,垃圾桶摆放整齐,桶内垃圾投放准确。城管执法人员介绍,他们已经督促小区物业公司建立垃圾分类巡查制度,增强巡查频次,现场指导居民分类和投放。随后,回访人员还前往集美大社村等存在问题的垃圾分类投放点,发现之前暴露的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从回访人员“回头看”的情况来看,这几处个案整改有了一定成效。那么全市垃圾分类执法工作情况如何?还存在哪些问题呢?继续来关注。
紧盯垃圾分类各环节 落实执法处罚
回访人员了解到,今年以来,城管部门紧扣垃圾分类的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四大环节”。同时,抓好垃圾不落地、错峰运输、杜绝混装混运和运输过程“抛洒滴漏”等重点,对拒不履行垃圾分类管理义务的相关责任人落实执法处罚。今年以来,累计处罚1.4万多件。此外,针对相关企业、物业公司作为垃圾管理责任人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今年以来,共处罚 51家物业公司和相关企业。
城管部门坦言,在垃圾分类执法工作中,仍存在执法部门与管理部门衔接不畅,有的基层单位甚至出现虚假开单等问题。市垃分办也表示,部分小区在非定时投放时段锁桶导致垃圾落地、垃圾收运噪音扰民等问题,暴露了相关制度指导性不够明确,各部门推动垃圾分类政策落地时,举措方法单一、管理不到位。此外,回访人员还了解到,针对核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市纪委监委已督促相关区纪委监委快速查办,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员,并督促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及街道社区健全完善垃圾分类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直面问题清单 加强执法监管
针对这些存在的问题,市执法局表示,他们及时修订了垃圾分类执法考评的项目和标准,更加注重执法行为的规范。此外,市执法局拟增设“跟进执法”考核项目,对月考核排名靠后的小区、企业等及时跟进执法,督促相关责任人落实整改。市垃分办也将进一步完善定时定点投放导则,推动“一小区一政策”工作。市纪委监委表示,将持续跟踪“点题整治”专项推进情况,督促执法部门和管理部门将相关工作举措落实、落细,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