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出台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我市发挥特区立法先行先试优势,把《厦门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作为今年法规正式项目,目前草案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加强营商环境法制建设的同时,我市还着力规范执法司法、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促进营商环境公平正义、和谐有序。
《厦门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出台
眼下,《厦门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正在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至8月20日。据市司法局介绍,《条例(草案)》涵盖市场环境、政府服务、数字化建设、国际化环境、监管执法等方面。这一立法意味着,我市将行之有效的营商环境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将进一步健全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破除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障碍。
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丁贤志:我们的特色还是在立法层面,厦门有经济特区立法权,我们要对改革中遇到的法律制度障碍,可以通过立法变通的权限,厦门先行先试,保障改革在全国能先行,把改革中的一些制度,进行一些规范和清理。
营商环境好不好,关键在于能否为市场主体提供平等竞争、蓬勃发展的沃土。
创新多元解纷机制 低成本“化干戈为玉帛”
去年7月,我市成立福建省首家专业从事民商事纠纷非诉解决的经贸商事调解中心,通过调解贸易、投资、金融、知识产权、海商?海事等方面的矛盾,推动建立便利、快捷、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机制。
市经贸商事调解中心理事长 郑安安:我们调解员队伍,不仅仅是大家常见的法律界人士,其实还有很多企业界人士,因为他们更懂得企业的经营规则,以及行业规则,还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甚至还有相关评估机构的评估师以及公证员,所以我们的调解队伍是多元化的,可以解决应付相对来说比较复杂和多元的一些商事类纠纷,也是我们厦门市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下的一个积极探索。
市经贸商事调解中心的成立,改变了企业原先有矛盾只能走法院解决的途径,在将法与情融合的调解过程中,帮助双方寻求利益契合点,实现“化干戈为玉帛”。中心成立一年多来,服务企业8346家,结案率接近90%,平均调解周期为17天,实现仅用十分之一的金钱成本、五分之一的时间成本,就化解了40%的纠纷量。
改进行政执法方式 做到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为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公平正义、和谐有序,我市还将实施不予处罚清单化管理,推动执法部门更多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行政和解等非强制手段,探索新业态新模式包容审慎监管机制,保障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丁贤志:首次违法、 轻违法、举证能改正的违法,或者当事人主观没有过错的违法,我们最提倡一个理念改革,就是要免予处罚不处罚、轻处罚,使得我们的市场(主体)感到更公平、更有序,我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法规也即将实施 (以此)为抓手,要打造一个大普法,大调解和全民守法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