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观察:把数据装进法律的笼子
这两年不论是个人信息,还是个人信息的载体——个人数据,大家最关心的就是安全问题如何保障。上个月,国家层面的数据安全法正式颁布,备受关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也进入到了二审。而7月6日,深圳市公布了《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它被定义为国内数据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的地方立法,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今天的头条,我们一起来关注。
《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主要涵盖个人数据保护、公共数据共享开放、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和数据安全四个方面。可以说,每一个部分,都触碰到了当下数据领域的最核心。而对普通公众来说,大家最关心的,应该还是个人信息保护。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林正茂:在个人数据保护方面,是跟国家的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在审议过程中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二稿,保持相衔接。同时结合现实中一些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重点解决了一个机制,这个机制就是所有处理个人数据的一个基本原则,它是基于告知同意的基本原则。
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的互联网用户已达9亿,应用程序数量有数百万个。长期以来,一些互联网应用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强制索要用户授权等行为,已经成为社会焦点。
用户 李先生:有的App你要用的话,就要把通讯录等信息都授权了,我都不知道为什么要授权这些信息。
深圳的《数据条例》确立以“告知-同意”为前提的个人数据处理规则,即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在事先充分告知的前提下取得个人同意,数据处理者应当提供撤回同意的途径,不得对撤回同意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
此外,《数据条例》还强调,不得滥用人脸识别数据,用户有权拒绝数据处理者对其进行个性化推荐。引人关注的还有,《数据条例》将未满十四岁未成年人的个人数据,视作敏感个人数据,适用敏感个人数据的有关规定,这也是国内立法中的首次。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林正茂:对于他的知情同意,必须是由他的监护人明示同意。而用户画像这一方面,为了维护未成年人的权益,也要基于监护人的同意才能够做相应的用户画像或者是个性化的推荐。
除了加强个人数据保护,《数据条例》还涉及了数据要素市场的培育,在填补目前数据交易相关法律规范空白的同时,也首次确立数据公平竞争有关制度。例如针对数据要素市场“大数据杀熟”等竞争乱象,该条例明确规定,处罚上限设为5000万元。
法律是否能有效落地,要看有没有相关的实施机制来保障,有没有权责清晰、标准清晰。《数据条例》不但要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个人数据保护投诉举报处理机制,依法处理相关投诉举报。而更大的法制创新,就是规定要建立数据领域公益诉讼制度。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林正茂:建立了数据领域的公益诉讼制度。在原有的,仅仅是在国家的法律基础上,拓展了数据领域的公益诉讼的范围,不仅有民事公益诉讼也包含了行政公益诉讼。
现实中,数据侵权具有较高的隐秘性,即便被侵权人察觉,由于取证困难,出于时间或经济成本的考量,也难以实现有效维权。深圳对此规定:人民检察院和法律、法规规定的组织,可以就违规处理数据致使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行为,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李爱君:条例里实际上是针对数据这样一个特殊的客体的性质,一旦泄漏,一旦被窃取,一旦违法违规,它有高的涉众性,另外高的负外部性,而且它会涉及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在这样的情况下,就会启动公益诉讼。
【新闻观察:把数据装进法律的笼子 】
你怎么看深圳的这部数据条例?它有什么价值?
提到个人信息保护,我相信大家都有一肚子话想说,在大数据的基础上我们的生活便捷了不少,但我们也越来越没有安全感了。比如咱俩聊天想要买双鞋,过一会儿打开手机就可能有相关的推送链接,这让人不寒而栗。在大数据的时代,便捷的生活的确需要个人数据的支持,但企业收集用户个人信息的边界线在哪里,一直是这几年大家讨论的焦点问题之一,换句话说也就是企业是否过度收集用户个人信息,这些信息是否被非法利用,之前并没有很清晰。
这次深圳的数据条例公布,可以说是将数据装进了法律的笼子,让广大互联网用户有了一定的安全感。另外,随着区域经济竞争的加剧,许多城市都在推动数字产业发展,想要让这个行业绿色健康发展,也的确需要通过法律来打造出一个更全面、规范的行业体系。所以这部数据条例意义重大,虽然这是深圳的地方性立法,但它具有广泛的示范效应,各地都有参考价值。
在这部数据条例里你印象最深的是什么?关于互联网上的个人信息保护,最近这几年相关部门也都有一些动作,这部数据条例能解决什么问题?
在这部数据条例里最让我惊喜的是针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我觉得这是一部法律全面的体现,同时也是新版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一种延伸,今年6月1日实施的新版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专门提到了网络保护,在这个数据条例里将未满十四岁未成年人的个人数据,视作敏感个人数据,相关内容需要监护人把关。这就是网络保护中最直观、最切实的体现。
其实在前两年,国家相关部门就已经发布了互联网企业收集用户个人信息的规范,明确了企业收集个人信息的一些标准,但是一些企业开始玩起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伎俩,比如收集个人信息要强行征求用户同意,不同意软件就不能用,或者在点击同意之后就不能反悔之类的情况。另外就是大数据杀熟,这一点用户们真的是深恶痛绝,这些问题在这部条例里都有明确要求,而且是通过法律的形式得以保障,力度将更强。
不过互联网的特点是跨越了地域性,然而这次深圳的数据条例是地方性法规覆盖面有限,在此基础之上我们也更期待国家层面的相关法律能够尽快出台、落地。让互联网中的个人信息能够真正被保护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