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车司机拒缴罚款 法院强制执行

特区新闻广场 2020-06-14 22:18:55

2020-06-14 22:18:55

近日,思明区人民法院对一名拒不履行行政处罚的“黑车”司机,做出强制执行的行政裁定,要求其缴纳行政处罚罚款及罚金总计2万元。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我们一起去看看。

2018年10月2日,交通执法人员在厦门站北广场附近巡查时,发现一辆形迹可疑的小轿车,驾驶员杨某发现执法人员后,便将车辆开进附近的一条小巷子,弃车逃逸了。

执法人员对话驾驶员:先生,有什么好跑的?

车上的三名乘客说,他们刚刚上车准备前往邮轮中心,与驾驶员协商车费为25元。随后,交通执法人员报警,并对车辆采取了强制措施。经过调查,驾驶员杨某不能提供任何有效证件,涉嫌非法营运。根据相关法规,杨某被厦门市交通执法部门处以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但他却迟迟不肯履行缴款义务。执法人员说,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就在诉讼期截止日的前1天,也就是2019年5月14日,杨某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对他的行政处罚。经过审理,一审法院判决驳回杨某的诉讼请求,维持了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杨某不服,继续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法制科 张贻:这个当事人现场是逃逸了,但是在我们后续的行政处罚过程中,他又向法院申请了行政诉讼,而且是一直走到了二审,他是一个比较有经验的黑车司机就觉得说现场我们不一定采集到相应证据,所以我就去搏一搏,执法过程肯定是全过程记录的,肯定不存在没有采集到证据就对他行政处罚。

近日,思明区人民法院对杨某一案裁定,给予强制执行。而此时,按照《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因杨某未及时缴纳罚款,本金加罚金的执行金额达到了2万元,目前,款项已全部执行到位。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法制科 张贻:不要有侥幸心理,一方面是有加处罚金存在的,再一个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话,法院也有一些冻结存款之类相应的措施,所以行政处罚也是逃不掉的,另外一个也是会影响到你的个人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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