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厦门在行动:海沧法院公开审理首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厦视新闻 2018-09-04 19:20:49

2018-09-04 19:20:49

  今天(4日)上午,海沧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刘某、井某涉嫌敲诈勒索案。这起案件也是海沧区人民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受理的首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检察机关指控,2017年期间,分案处理的许某纠集被告人刘某、井某等人,在海沧区、集美区以及漳州市漳州港等地,以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以摩托车载客工为作案对象,事先故意折断同伙手臂而后进行碰瓷,采取威胁、恐吓等手段,有预谋有组织的实施多次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恶势力犯罪集团。在实施敲诈勒索犯罪活动中,该集团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其中,被告人刘某负责介绍成员入伙,冒充被折断手臂成员的亲友以威胁、恐吓等手段,向摩托车载客工索要较大金额赔偿金;被告人井某负责故意弄倒摩托车载客工驾驶的摩托车,声称同伙被摔断手臂,并要求摩托车载客工送医检查,以紧跟、围堵等方式配合同伙向摩托车载客工索要赔偿金。该恶势力犯罪集团多次以威胁方法强索他人财物,索得钱款金额共计人民币42000元,因意志以外原因未能索得钱款金额共计人民币10000元,为非作恶,扰乱了当地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为确保案件审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海沧区人民法院由院长亲自担任审判长,挑选有丰富审判经验的法官依法组成合议庭,理清该犯罪集团主要人员架构以主要犯罪事实,严格把好审判程序关,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同时,法院还组织部分村(居)两委党员干部、基层网格员、社区矫正人员等人员,现场旁听庭审,通过以案释法,提升扫黑除恶斗争的威慑力。目前,这起案件还在审理中。
  (新媒体编辑:汪珉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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