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质“废死”?台湾地区出现首例逆转逃死案件
近期,台湾地区调整关于死刑部分的判决,限缩判处死刑的条件,引发岛内关于“废死”的争论。近日,第一例逆转逃死的案件定谳,一性侵虐杀案凶手改判无期,引发岛内舆论哗然。
台湾媒体报道称,所谓“大法官”调整限缩判处死刑的条件后,台湾地区立即出现首例逆转逃死案件。2014年,性侵虐杀退休女老师的凶手刘志明,五度被判处死刑后,却改判无期徒刑,该案4日被法院驳回上诉全案定谳。消息一出,岛内舆论哗然。
受害者家属:真的就绝望,我们等于是被糟蹋了10年,被配合演戏了10年。
台湾时事评论员 蔡正元:这么一个残忍冷酷这些凶手,竟然在“大法官”的裁定底下“实质废死”,使得审案的法官,根本没有办法判处他死刑。
除了该案外,2021年留美女硕士伙同男友杀父案,审理法院也在4日,驳回受害家属死刑的请求,判处凶手无期徒刑。国民党民代吴宗宪痛批,这就是所谓“大法官”的“免死金牌”。
国民党民代 吴宗宪:无期徒刑只要服刑满25年,就可以申请假释,如果在将来改判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的话,那(凶手)确实有可能在服刑数年,或十余年后就假释出狱,重返社会。
台湾政治大学研究员 严震生:法官跟检察官不要只想他们的升官,“大法官”要去想想我们的社会。
台媒称,民进党当局此前否认所谓“大法官”修改死刑相关条例,借由限缩死刑范围为“实质废死”留下死里逃生的窍门,显然玩弄文字,企图唬弄民众。岛内民众担心台湾走向“废死”社会,未来恐怕会人人自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