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观察:维护教育惩戒权 保障教师履行教育职责
平时孩子如果在家淘气、犯了错,不少家长可能二话不说就开始教训孩子。但换在学校里,面对一些犯了错的学生,老师在管教时却时常有些顾虑。一直以来,教育惩戒权话题备受关注,最近,中共中央、国务院发文明确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支持教师积极管教。一起来看。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支持教师积极管教。
《意见》强调,学校和有关部门要依法保障教师履行教育职责,依法惩处对教师的侮辱、诽谤、恶意炒作等言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一规定不仅体现了对教师职业的尊重,也为教师行使教育惩戒权提供了法律保障。
此外,《意见》还提出了一系列加强教师权益保障的措施,包括大力减轻教师负担、统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精简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等,旨在为教师创造一个更加积极健康的工作环境,保障其能够更好地履行教育职责。
专家认为,《意见》通过明确教师的教育惩戒权并加强相关保障措施,鼓励教师行使权利,也标志着我国教育惩戒权制度迈出了重要一步。《意见》的出台也引发了广大家长的热议。有家长表示支持,认为应该把惩戒权还给老师。
家长:我们其实做家长的也希望老师会严格。
家长:比如说我们当父母的有时候孩子特别皮的时候我也忍不住会打孩子两下。
也有家长担心,这惩戒权会不会被滥用?
家长:严厉当然我觉得有个边界吧,其实有可能你伤害了自尊可能得到了负的作用。
家长:体罚学生就是做出一些出格的行为,这是不应该的。
【把教育“戒尺”还给老师:多条红线明确惩戒尺度】
其实这些年,关于教育惩戒的问题一直存在争议。一些家长支持教师采取适当的惩戒措施,但是惩戒进行到什么程度,才不会伤害到学生的身心健康,却是一个难以界定的问题。另一方面,部分教师因担心承担责任而“不敢管、不愿管”,有时遇到一些心理脆弱的学生或格外“护犊子”的家长,教师的惩戒力度很难把控。于是对于教育惩戒,老师、学生和家长三方可以说是展开了“拉锯”。教师惩戒分寸究竟怎么拿捏?惩戒和体罚的界限如何区分?我们接着来看。
实际上,早在2019年6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提出要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也提到,教师有义务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而对于惩戒权的把控,2020年,教育部制定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就划出了“禁区”和“红线”。《规则》明确,学校、教师可以在学生存在不服从、扰乱秩序、行为失范、具有危险性、侵犯权益等情形时实施教育惩戒。中小学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对违规违纪情节较为轻微的学生,可以实施点名批评、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书面检讨、适当增加额外的教学或班级公益服务任务、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课后教导等惩戒措施。而对于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的学生,学校可以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停学等更严厉的惩戒。
关于教育惩戒的原则和界限,《规则》明确,实施教育惩戒应当符合教育规律,注重育人效果;遵循法治原则,做到客观公正。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不得有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辱骂或者以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等行为。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明确,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专家表示,教育惩戒并非最终目的,而是要达到育人效果,比如让学生认识到错误、真诚改正错误。对于教师而言,教育惩戒不宜“一惩了之”,还要与被惩戒学生进行后期沟通,如果被惩戒学生改正了错误,及时表扬、鼓励。
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 熊丙奇:教育惩戒它一定是要以保护这个学生为前提,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和学生的隐私,而不能够去侵犯学生的隐私和侵犯学生的人格,惩戒教育的目的它实际上教育惩戒的目的它是教育,它是一个教育的一个手段和方式。
此外,专家还指出,要想真正发挥好教育惩戒的作用,仅靠教师一方是远远不够的,各地学校和教育部门也应负起责任,在全社会进行宣传,让社会、家长和学生都了解什么是惩戒、哪些属于正常惩戒范围。如此一来,老师在行使权利的时候有底气,学生也能对老师行为进行监督。
【新闻观察:维护教育惩戒权 保障教师履行教育职责】
对于中央发文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你怎么看?能起到什么作用?
今天我们讨论的这个话题是广大师生、家长都非常关注的话题,政策一出台,就引发了热议。有网友表示应该把惩戒权还给老师,这代表了社会对于老师职业的尊重,可以看到绝大多数人对此都是支持的。首先我们应该明确的是,教育惩戒是不同于体罚、变相体罚的,是对学生违纪违规行为的正常管理和矫治,在2021年开始执行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当中就明确规定了中小学教师可以实施的惩戒范围,理清了边界。如今《意见》的发布,可以说是新的“助推剂”,将有力保障教师履行教育职责,教师若一味迁就放任问题学生,不敢管不能管不愿管,会造成教育缺失。另外,《意见》对于教师不当的管教行为也能起到规范的作用。
如何更好地落实《意见》?让教师能够没有压力地行使教育惩戒权?
我们应该看到,教师使用教育惩戒权面临多重挑战,因为老师很有可能经受来自家长和社会的质疑,并被要求追责,这样一来,老师们只能“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如何破局?我想,首先要加强惩戒权的普及,不仅要组织老师学习研讨,还要在全社会宣传,重塑教育生态。另外,学校可以建立起专业的评价体系,按照教育标准来对教师的行为进行认定,而不是舆论评价,这是落实教育惩戒的关键所在。我想,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意义深远,从近期看,有利于解决教师不敢管刺头学生的现实难题,为学校应对无理取闹家长提供法律依据,从长远看,维护教师惩戒权是夯实教育事业的基础,是实现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