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130多万元未还 法院强制腾房
一名男子抵押房产,向银行贷款130多万元,结果到期没有如约偿还。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昨天上午,思明法院对案涉抵押房产开展强制腾房。
思明法院执行局执行员 何玲玲:今天我们强制执行的是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在这个案件中,被执行人申某,以他名下位于台南路的一套房产设定了抵押,法律文书已经生效了。但是被执行人一直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偿还138万元的贷款,所以我们今天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执行人员表示,案涉抵押房产是一套商住房,为了贷款,被执行人申某将房产抵押出去,同时交给二房东管理,之后这套房产被分隔成8间,分别出租。银行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曾多次到案涉抵押房产张贴腾房公告和传票,但被执行人始终拒不履行,“二房东”和租户也拒不到庭配合执行,不申报租赁情况。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执行人员抵达了现场。
思明法院执行局警务中队队长 谢昊:各位租户大家好,我们是思明法院执行人员,今天我们将依法对这套房屋进行强制腾退,请你们开门配合执行。
在场的租户陆续打开了房门,执行人员对未腾空物品登记造册,并请专业人员更换房间门锁。随后二房东也抵达了现场,但他不愿配合法院执行。
二房东对话执行员:我履行我的租赁合同、房东欠债,不是我负债。(不是你负债,但是因为你占用的是房东的这套房产。)我投入的这么多钱,我怎么可能不要。(你的损失可以找原房东)原房东欠银行的按揭都不能还,我找他,能还得了吗?
在执行人员的劝导下,二房东的情绪逐渐平稳下来。执行人员说,二房东其实是对“买卖不破租赁”有错误的理解,以为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房产买卖并不影响租赁。但因为案涉房产,在租赁之前就已经是抵押物了,所以法院有权拍卖这套房产。
思明法院执行局处置团队负责人 陈小强:租赁并不能作为抗拒执行的一个护身符,租赁设置在抵押权之后,租赁在法院查封之后设立,这些都是不能对抗法院强制执行的如果被执行的这套房产被拍卖,她持有生效的法律文书,是可以参与这套房产拍卖款的分配。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去维护她自身的权益,置之不理,最终导致的就是被强制腾退,反倒她自身的权益受损。
现场二房东表示,后续她将依照法律程序,起诉被执行人。同时,法院还将对始终不配合强制执行的被执行人,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
另外执行人员提醒,大家在租房前,要注意审查房东资质,并谨慎选择一次性支付大额租金,避免财产受损,碰到法院强制执行,要及时和法官沟通。
思明法院执行局处置团队负责人 陈小强:碰到法院强制执行的时候,不要轻信二房东或者房东的话,说我会去处理,他在告知二房东或者房东的同时,也要主动向法院来申报,了解情况,到底房东、二房东有没有去处理这个事情,如果没有及时处理,就要及时跟法官沟通,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