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占虾池拖欠租金 “老赖”隐瞒转移资金被判刑

特区新闻广场 2024-05-22 21:57:18

2024-05-22 21:57:18

拖欠虾池租金十年,被强制执行后,男子仍继续占用虾池养殖、不肯还钱,甚至还隐瞒转移资金,拒不履行判决义务。日前,翔安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拒执案件,一起来看。

上世纪80年代,被告人林某田在翔安承包了一处集体所有的虾池用于养殖,但2007年到2018年期间,林某田开始拖欠租金,社区无奈之下诉至法院。2022年6月,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林某田应返还虾池并支付占用期间的租金。然而,林某田迟迟没有履行生效判决,所在社区在当年向翔安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翔安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邓芳:首先是没有腾退并交付生效判决确定要交付给社区的虾池,同时他也没有支付判决确定他应当支付的虾池的占用费和租金,法院在扣划了他银行账户里的7000余元以后, 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就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虽然在强制执行阶段,林某田表示自己愿意归还虾池并签署了一份虾池交接单。但之后,他没有实际交还虾池退出养殖,而是继续占用。在2023年,还以合作养殖的名义向案外人收取了虾池租金及水产品补偿费共计13万元。所在社区掌握线索后,向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经查实,在案件执行阶段,他微信内的收入有50多万元,其中就包括转租虾池的收入,但他却刻意隐瞒、转移资金,在有能力履行的情况下,拒不履行判决义务。于是,翔安法院将其拒不执行判决的犯罪线索移送到公安机关。

公诉人讯问被告人:他(案外人)的钱是交给谁?他交给我。你有交到村里去吗?没有。做手术,做手术我这笔钱就花在那边。

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林某田主动向社区交还虾池并支付了全部执行款。考虑到林某履行了全部判决义务,自愿认罪认罚,且年岁已高,翔安法院以林某田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现场,翔安区委政法委组织全区9个镇街综治办及村居干部到场观摩了庭审。

翔安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邓芳:希望借典型案例进行一个零距离的普法宣传教育,鼓励我们社区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集体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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