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主播离职被要求赔付百万违约金 法院判决:不用赔
网络主播离职,不但没有拿到最后一个月的工资,还被公司要求赔偿一百万元的违约金。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公布了这起劳动争议案件,我们一起去了解一下。
网络主播离职被要求赔付百万违约金 法院判决:不用赔
小李今年26岁,毕业后她应聘成为了厦门一家公司的主播,双方签订了《演艺经纪合同》。工作期间,小李的主要工作就是拍摄短视频和平台直播。工作没过多久,小李辞职了。令她没想到的是,辞职后公司却认为她违约,不仅扣留了小李辞职前最后一个月的工资,还要求她赔偿一百万元的违约金。公司认为,他们与小李签订的是《演艺经纪合同》,而且合同中明确规定了违约的赔偿金额。但小李认为,她与公司实际上应该属于劳动关系。
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四级高级法官 刘国如:公司所谓的经纪服务,实际上是没有去履行的,李某为公司运营的平台账号,提供这个拍摄短视频,进行直播,为公司的一些账号进行运营,提供劳动,所以从这个事实来讲的话,最终,我们对双方的法律关系判定是劳动关系。
法院判决这家公司支付小李在职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并帮她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
近年餐饮娱乐旅游服务行业劳动争议案件数增长明显
根据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统计,2021年以来,厦门两级法院新收劳动争议案件10908件,共涉及金额19余亿元,案件数量及案件标的均逐年呈上升趋势。从案件高发的行业来看,近几年,我市的劳动争议案件不仅集中在建筑工程、制造、零售、餐饮服务等劳动密集型行业,还出现在IT、电子商务、中介服务等技术密集型行业。像是餐饮娱乐、旅游酒店,以及生活服务行业案件数增长最为明显。法官提醒,灵活就业人员如果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尽量签订劳动合同,签订时还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如果对方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当事人要尽量留存好相关的证据。
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四级高级法官 刘国如:尽量保留就职过程当中的一些证据,比如说,包括微信聊天记录,这个用人单位有没有对你进行劳动管理,平时这个报酬怎么发放,万一发生纠纷的时候,能够保证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