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开展法律援助“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检查:让法律援助惠及更多群众
今天上午,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实地检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厦门经济特区法律援助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执法检查组前往思明区法律援助中心、湖里区政务服务中心、金山街道“一站式”矛盾多元纠纷化解中心,实地了解我市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情况。数据显示,目前,市、区两级政府已设立7个法律援助中心,130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点),为劳动者、基层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纠纷化解等服务。
执法检查组提出,法律援助是一项暖心兜底的重要民生工程,各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规范和促进法律援助工作;要注重配强专业人员,完善援助律师信用体系建设;要同步建立法律援助的受理、审查、指派、承办等实施环节的业务规范和工作标准,为更多需要帮助的群体提供便民、高效、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
市人大代表 苏国强:比如说法律援助的资金(来源渠道)现在单一了一点,我们也在建议设立一个法律援助基金。第二个法律援助怎么样让办案的质量提得更高更好,不仅仅要办好,还要办得扎实、优质、高效。第三,法律援助还是要发动社会的志愿者大家来一起参加。
市人大代表 吕佳青:法律援助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来进行配合,特别需要我们全市的公检法部门、司法系统,还有一些像工会、残联、妇联这些部门的协同合作,还有一个就是加强律师对案件办理的监管体系,让我们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利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