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房东"走押金"现房东"要来收 多方介入协调促解决

厦门日报 2023-10-14 08:20:35

2023-10-14 08:20:35

住在同安乌涂坝仔埔的老徐最近有些焦虑,租住几年的房子,突然被告知要么在周日(含)之前腾退,要么与新的承租方(二房东)重新签约,交押金、租金。“可押金在入住时已交过了,前任二房东并未退还。”老徐说,这个月的房租他也交过了,再交等于重复交。老徐的焦虑并非独一份,坝仔埔2号楼409梯到412梯的大多数租户也有,为此老徐等人拨打了厦门日报热线。

近日,记者走访了解到,矛盾源自新旧承租方的一份协议。昨日上午,新民街道相关领导组织新民派出所、新民司法所、新民综治办、乌涂包村工作组、乌涂社区干部对乌涂社区坝仔埔房东与租客纠纷问题进行了协调。

居民无法接受:

押金和本月房租已交

怎么又要收?

老徐的焦虑源自一纸落款为“新民街道乌涂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通知。通知上,4梯租户们被告知,原先的二房东与业主方的协议已于9月30日终止,租户需要在10月15日(含)之前腾退房屋。

租户小赖与老徐的遭遇一样。除了那份出自乌涂居委会的通知,小赖还向记者出示了一份来自“厦门保铭达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通知和一份来自新房东的告示。里面的主要内容大同小异,即告知诸位租户要与原承租方交接清楚已交押金、房租等。在新房东的告示中表示,若想续租要找新房东签订新的协议,租金不变、需交押金。告示中还有一句备注:与原二房东交接协议无效,已解除。

“可我们明明已经交过一次押金了,现在又要再交一次吗?”老徐说,更何况他们家在9月底就已经交了10月的租金,现在也不被认可了。“押金是一个月的房租金额,这样算下来,我们2个月租金要打水漂?”老徐说,这样的结果他们无法接受。

新旧“二房东”说法不一:

一个说已交接清楚

一个说协议作废

老徐和小赖说,通知与告示中所指的住户有百余户。看到消息后,老徐分别联系了现二房东林女士与原二房东郑先生。林女士说,要想继续住就要签新约,交押金与包括10月在内的租金,此前的押金和租金要找原二房东退。而郑先生却告诉老徐,他与居委会的协议确实已于今年的9月30日到期,但在此之前他委托了一名代理人与新的二房东签了一份“交接协议”。协议中写明,10月1日前所收的房租、押金归郑先生所有,根据这份协议他可以不退押金、租金。同时,郑先生还向老徐等人提供了“交接协议”的图片,底下落款分别为郑先生代理人签名、手印与新任二房东林女士的签名、手印。

随后记者联系到了原二房东郑先生,他证实了上述说法。“我在承租时花了装修费用,并添置家具、家电,这些都是有花费的,10月1日前所收的房租、押金经与新任二房东协商后,当作装修折旧后费用。”郑先生表示,坝仔埔2号楼相关事宜已交接清楚,他现在人已离厦。

昨日,记者联系到新任二房东林女士。电话中,林女士说:“那份协议已经作废,以居委会和物业出的通知为准。有什么事情去联系原二房东。”但当记者追问林女士为何作废交接协议时,林女士挂断了电话。

居委会正在处理:

展开摸底调查

联系各方进行协调

乌涂居委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老徐等人租住的房子为该社区的集体资产,由保铭达物业公司管理。此前确为郑先生承租,今年9月22日前后,承租协议临近到期前,该房产经过合法、合规程序公开招投标,由林女士中标。此后,郑先生与林女士私下签署了“交接协议”,居委会工作人员并不知情,直到租户纷纷前来咨询时才知道。

根据此前郑先生所说的“协议是双方在物业公司办公室签的”,记者又向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了解到,协议签订时双方确系借用物业办公场所,但负责人并未像郑先生所说那样“作为见证人在场”。对于居委会与物业为何会张贴腾退房屋的通知,居委会工作人员与物业相关负责人均表示,只是希望能实现原承租方与现承租方的顺利交接。

“由此让租户们产生了疑虑,并非我们的初衷。”居委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接到租户们的反映后,居委会就已委托物业公司在租户中展开摸底调查,详细登记每户押金、租金交纳情况。同时,新民街道相关领导也表示,将积极推动原承租方与现承租方沟通、商议解决方案。

昨日,新民街道相关领导组织新民派出所、新民司法所、新民综治办、乌涂包村工作组、乌涂社区干部对乌涂社区坝仔埔房东与租客纠纷问题进行协调。

打开看厦门APP获得更多精彩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