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迎来首次修订
日前,我市印发《厦门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预案》)。这也是2012年该预案制定发布以来进行的首次修订,进一步细化了各部门职责任务,强化部门联动,第一次将高级别暴雨预警信号叫应机制纳入《预案》,提升我市气象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与修订前的预案相比,《预案》中,我市气象灾害应急联络成员单位的数量从32个调整至35个,新增的3个部门分别是市应急局、市商务局、市人社局。此外,市工信局、市资源规划局等9个部门名称有变更。市气象局业务科技处处长郑礼新介绍,由于市应急局是在预案制定之后成立的,所以之前并没有纳入成员单位之列。
《预案》特别补充了35个部门的工作职责,对防台风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详细补充划定。以市商务局为例,《预案》要求,该局要督促商贸企业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根据气象条件和行业预案,提出“休市”建议,并有序组织实施;牵头组织重要副食品的市场供应;指导、协调做好油品保障工作,确保防灾油品的供应。
《预案》增加了高级别暴雨预警信号叫应机制。发布暴雨橙色或红色预警信号时,气象部门要第一时间报告同级防指第一副指挥长(红色预警时,还要报告同级防指指挥长);通知同级应急管理、水利、资源规划、市政园林等部门主要责任人或分管责任人、暴雨影响区基层党政领导及防汛责任人,提醒组织、采取应急措施防范应对,并做好记录。
“所谓‘第一时间’是指20分钟以内。”郑礼新说,修订前的预案只要求发短信通知相关单位,《预案》则以电话叫应的方式,确保暴雨影响区基层党政领导及防汛责任人迅速获悉降水情况。
本次修订还明确了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发布的种类,完善递进式气象预报预警。
市气象局主要负责人表示,《预案》的实施,将进一步建立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应急响应机制,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