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胃!麻辣烫吃出蟑螂 男子获赔千元
在外就餐时,如果在餐食中发现有头发、苍蝇等异物,总是会令人反胃,近日,思明法院就发布了这样一起案件,有人因为在麻辣烫店吃到蟑螂,将店家告上了法院,要求赔偿。他的诉求能得到支持吗?一起来看。
2021年10月,小东下班后,来到思明区一家麻辣烫店吃晚餐,可就在他准备用餐时,猛然发现麻辣烫里居然躺着一只蟑螂,于是他立即拍照取证,并找到店员讨说法。
思明法院民一庭法官助理 孟晓媚:店员就希望能够给他重新制作一份,但是小东认为自己已经被恶心到了,所以他拒绝接受这个方案,他随后向卫生部门, 还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都进行了投诉,也向法院提起了诉讼。他的诉求是希望能够支付1000元赔偿金,还有6000元的误工损失费。
2022年3月,思明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法庭上,麻辣烫店的负责人表示,他们是全国连锁店,有统一的管理标准和规范的制作流程,不相信会存在蟑螂。小东向有关部门投诉后,执法人员来检查也都没有发现不合格的地方。当时他们也积极提出可以重做麻辣烫,但小东不接受。而且他们怀疑,小东可能是职业索赔。随后,负责人向法庭提交了店内的监控视频。
之后法官多次开展调解工作,但双方各执一词,监控视频成为了查明本案事实的关键。
思明法院民一庭法官助理 孟晓媚:这段监控只能远远地拍到小东的背影,法庭经过询问,麻辣烫店也表示就餐区只有这么一个监控摄像头,确实存在这个监控的盲区, 法庭也查看了这个监控视频,包括慢速地,反复地查看,都没有发现小东有主动往麻辣烫投放蟑螂的行为。针对麻辣烫店质疑小东可能存在职业索赔, 法庭也是查看审判的系统,并没有发现小东有涉及到同类型的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思明法院民一庭法官助理 孟晓媚:这个麻辣烫店作为食品的生产者,没有尽到安全生产的责任,也没有及时发现餐食有蟑螂进入, 确实存在没有尽到法定的义务,据此法庭支持小东1000元赔偿金的诉讼请求,但是对于他主张的误工损失,因为他没有进行举证,证据不足, 所以法庭依法予以驳回。
法官也提醒,生活中大家如果遇到类似在餐食中发现异物的情况,可以像小东一样及时拍照留存证据,并积极与商家反馈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餐饮店也应当注重对食品安全的把控,保障餐食的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