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一男子无证又酒驾 错上加错!
2023年6月18日22时45分许,一辆闽D22XXX牌红色轿车行驶至殿前一路时,被在此设卡的湖里大队民警饶少雄、倪晓明拦查,民警发现驾驶人林某有饮酒开车嫌疑,遂要求其下车配合检查,随后带往仙岳医院进行血液酒精检测,其检测值为63.79mg/100ml,林某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当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时,林某先表示自己并未随身携带,后民警询问其身份证号码时,林某又表示自己不记得身份证号码,眼神飘忽闪躲被细心的民警发觉,后在民警调查期间,心虚的林某在现场面露难色,欲言又止,最终向民警坦承自己其实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林某酒驾又无证驾驶,可见其安全意识、法制意识非常淡薄。
据林某交代,当日下午3时至5时,抱着侥幸心理驱车与表弟到海边游玩,期间喝了约5瓶啤酒,直到当晚22时许,酒足饭饱散场后,自己又驾驶车辆准备返回家中时被交警拦查。
民警对林某同时违反两项严重交通行为进行严厉批评,并对其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汽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若干并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
交警提示:无证驾驶、涉酒驾驶均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对自身安全和公共安全都极不负责任的行为。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切记,要在取得驾驶资格后方可驾驶机动车,切莫酒后驾驶,害人害己。
(记者:张哲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