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帮你问:下班遭遇交通事故,能否获得工伤和人身损害的双重赔偿?
观众李女士给我们栏目的平台留言,说她在2022年10月10日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当时认定了机动车驾驶人杨先生负全责,今年4月20日经司法所鉴定,这起事故已造成李女士十级伤残,为此,李女士想咨询律师,自己是否可以获得工伤和人身损害的双重赔偿?
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娜:对于李女士的疑问,法律上有一个专有名词叫:法律责任竞合。因第三人侵权产生损害,赔偿的同时也满足工伤赔偿的这种情形,就称为法律责任竞合。
依据《民法典》和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因第三人侵权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所以李女士享有因交通事故损害而向第三人或保险公司求偿并获得赔偿的权利。
与此同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应当认定为工伤,所以李女士还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那么在法律竞合的情形下李女士是否可以获得双重赔偿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条明确: 职工因第三人导致工伤的,职工或者近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还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医疗费、丧葬费除外。
根据上述规定,李女士因第三人导致工伤,除医疗费外,在获得民事赔偿后,还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