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拟出新规 房地产企业信用要评级
我省计划对房地产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定,以此进行精细的差异化管理。记者昨从省住建厅获悉,《福建省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目前正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意见稿,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与商品房预售许可、预售资金监管、政策优惠扶持挂钩,实行分类管理,作为企业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重要依据。
根据该意见稿,信用评价结果将按企业评价得分情况分为5个等级,从高到低分别为AAA级、AA级、A级、B级、C级。其中:AAA级综合评价得分90分以上,AA级综合评价得分80分至89分,A级综合评价得分70分至79分,B级综合评价得分60分至69分,C级综合评价得分59分及以下。
信用得分与信用等级自公布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两年,有效期届满自动失效。企业在资质有效期内有突出业绩的,可申请复评,根据复评结果再次确认企业信用等级。
意见稿特别提出,要根据信用等级的不同,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实施预售资金监管额度分类管理,作出相应的约束。对于C级房企的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实行全额监管,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资金支取使用应经市城乡建设局审核批准,并优先用于工程施工和农民工工资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