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观察:网络直播亟需由乱到治

厦视直播室 2023-03-16 21:05:32

2023-03-16 21:05:32

伴随网络直播业态的井喷式发展,通过短视频平台观看直播、购物,成为当下消费者娱乐、消费的热门方式,而这背后也出现诸多乱象。继去年曝光主播运营打赏骗术、翡翠玉石产业带的“捡漏”骗术等直播行业乱象后,今年的央视315晚会再一次将镜头对准了直播间,如今骗术升级,主播为了让直播间的“爹妈们”下单买货,靠剧本、演员、场景,上演着一幕幕“苦情戏”,而有媒体调查发现,直播间的乱象不仅仅针对“银发族”,更是影响到了各个年龄层的消费者,怎样才能破除直播间的直播带货骗术,今天的新闻头条来关注。

在昨晚315晚会播出的事例中显示,李先生的母亲以及杨女士的母亲,多在快手、抖音等短视频平台观看情感类直播,作为老年人,她们关注的主播多是解决纠纷和家长里短、婆媳关系等人设,这些主播往往通过设计好的桥段,与雇佣的演员进行荒诞的戏码表演,甚至为了让“剧情”真实,他们不惜耗费资金搭建“病房”等场景,利用病人、医生等角色,博取老年人的信任,最后向“爹妈们”推销所谓的“特效药”。防范意识薄弱的老年人在主播一声声“家人们”、“爹妈们”的称呼下,成为了被收割的流量,暴利产品一售而空,主播拿走近70%的利润,供货商分到约20%的收益,短视频平台亦有不低的抽佣,受伤的只有家里堆满“三无”产品的老年人。

媒体调查发现,昨晚央视315晚会播出后,虽然被曝光的“马洪亮”“小张说事”等账号已下架搜索不到,但同类账号仍在短视频平台进行“苦情戏”直播。与此同时,对于这些账号是临时下架还是永久封禁,目前快手并未做出回应。而接下来的平台治理问题,平台方也未予以回应,在此一个月前,2月14日,快手官方曾针对直播中的恶俗炒作行为予以处罚公告,其中在重点治理方向中有这样一条“禁止以虚构剧情进行虚假营销或兜售虚假产品”。

针对直播电商行业中的剧本表演、欺诈式带货乱象等问题,北京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市文化娱乐法学会直播与短视频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糜志斌表示,需要多方发力,最首要的正是直播平台,他认为平台要承担起更多责任,通过开展一些自治专项行动,专门对于上述剧本、“苦情”等情感类型直播进行治理。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律师程亮也认为,直播平台需完善平台规则,不断约束、监督主播和商户的行为,护航消费者拥有一个放心的直播购物的体验。

【盘点直播间里的奇葩“套路” 消费者“上当”应如何维权?】

实际上,随着直播带货的火热,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通过直播平台购买商品。受直播乱象侵害的并不只有老年人,在媒体采访中,不少年轻人也表示曾被主播“忽悠”,消费权益受到了侵害。

据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数据,2022年网购诉求同比增速56.38%,其中,直播带货诉求22.09万件,同比增长1.15倍,较2020年增长5.01倍,“三无”产品、以次充好、虚假宣传等问题不断。记者在街头随机采访发现,许多消费者都曾掉入直播购物的“坑”。

消费者:可能直播过程中展示那种产品,看起来效果很好,但是实际到手可能就和宣传的差了很多,存在虚假宣传和夸大宣传。

消费者:我遇到了有一个卖“减肥泡脚丸”的,当时宣传的时候就宣传的特别神奇,但是我买回来泡了几次之后发现就是普普通通,没什么效果。

消费者:买到了商品(质量)参差不齐,有这种以次充好的行为。我个人的话是很喜欢买那种手串之类的,然后有一次就是主播给我直播挑选那个手串,给我展示的那几颗可能很好看,但是我收到货的时候,有几颗是裂了的或者是比较残次的。

消费者:比如说你要买一个东西,然后他就开始“就要下链接了,再不买没了”,就这种饥饿营销的手段。

消费者:就比如说“再加一袋”,“今天购买再送一袋”,但可能实际上本身那个价钱就是买7袋的,但是他会最开始给你3袋,然后说我们今天送了4袋。

随着直播带货等各种“云消费”模式涌现,相关诉求也在攀升,上海中联(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小明表示,直播带货中以次充好、虚假宣传、售后无保障等问题较为普遍。

上海中联(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 郭小明:虚假宣传、低价诱惑,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在销售活动中存在欺诈,消费者依法可以要求退一赔三。假冒伪劣、货不对板,甚至销售有毒有害产品,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甚至刑法等的规定,可以由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查处理,情节严重的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害的,消费者可以要求赔偿。

针对直播带货存在的问题,律师表示,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交易平台、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管部门等多种渠道维护权益,同时,在购物时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必要时通过法律手段维权。

上海中联(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 郭小明:如果平台和商家对消费者的诉求不予回应,消费者可以向消协等组织反映,请求介入调解,或者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消费者平时应当注意甄别,不要轻易购买价格、质量、效果不合常理的商品,不要相信天上会掉馅饼,购物时要注意保存相关凭证,必要时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权。消费者权益保护,也需要全社会的关注、监督以及身体力行。

【新闻观察:网络直播亟需由乱到治】

看到这些直播间里各种的套路和骗术,不禁让人担心如果以后这样的模式成为生活主要消费场景之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该如何保护?对此你怎么看?

剧本表演、欺诈带货现在有愈演愈烈的苗头,它主要抓住的爆点一是广大消费者的同情心、二是相似经历消费者的同理心、三是辨别能力较弱的老年和社会经验较少的年轻群体的信任。这不是一个正常的现象。

这里面有多方的责任需要厘清:首先那些账号的主播和供货商,设计虚假场景促销三无产品,完全是欺诈和售假行为。但在利益的驱动下,根本没有为消费者负责的理念,也根本没有诚信经营和品牌经营的想法。一切向钱看,能做多久做多久,能卖多少算多少。

第二,作为发布的平台方,是有审核义务的,但是他们有抽佣,成为了不法利益的相关者,这显然失去了公平性。裁判员成了运动员,不可能管好。

第三,现有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保障以及执行力度对类似现象的震慑力不够。这让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作恶者违法成本很低,而消费者的维权成本却不低。一个套路的账号,发生大规模投诉或者问题之后一关了之,若干时间以后换个马甲继续开,还是这套玩法。对此,法律以及执行应该倒查,对这些劣迹主播和背后的运营团队乃至经营平台都要追责,应该有禁入的条款。(酒驾举例)

因此,这些出现的问题由乱到治,虽然需要时间。但其实关键并不难抓。一是从法律的完善和执行的力度上下手,建立起刚才提到的禁入条款。这个禁入不是准入,准入门槛依旧可以放得很低,但是那些主播和团队一但坐实有欺诈套路的违法行为,就禁入。二是监督发布平台,突出强化责任意识,当然这个办法有很多。平台可以正当获益,但不可获取不当利益,更绝不能成为欺诈售假的帮凶。这既要刚性的约束,也要市场竞争淘汰机制发挥作用。三是消费者自身也要成长,各个群体都如此,不要因为一时冲动消费而上当受骗。受骗了之后要勇于维权。我想抓住这几点解决重点问题,网络直播的生态才会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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