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人才类型认定申报启动 时间为2月20日至7月31日
高层次人才类型认定申报和安居政策申报启动了。昨日,市人社局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高层次人才类型认定相关工作的通知》,决定开展2023年高层次人才类型认定和相关优惠政策申请等工作。
人才类型认定申报
我市高层次人才分为A+、A 、B、C四类,申报条件需符合《厦门市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标准(2023年版)》(以下简称“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申报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至7月31日。
本次申报采取网络申报的方式。用人单位登录市人社局网站,按要求填报并扫描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再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经市人社局汇总,会同相关部门认定后公示,最后对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认定。
要注意的是,2023年组织申报审核两批次,第一批次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31日,第二批次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31日。第一批次主要围绕高层次人才享受医疗保健、子女就学等优惠需求进行审核,涉及申请享受安居优惠政策的高层次人才及未能及时在第一批申报认定的,于7月申报期满后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再次集中审核。
安居政策申报
据悉,安居政策申报包括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租房补贴和人才住房。申报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至7月31日。
补贴申报需满足以下条件:2015年12月1日起新引进到市区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其中,属非首次来厦的人才应入厦工作满三年;已在厦门办妥购房(申请人才购房补贴)或租房手续(申请人才租房补贴);本人及配偶未享受过市级人才住房优惠政策。
本次申报采取网络申报的方式。用人单位登录市人社局网站网上办事大厅,选择人事人才项目中的“安居政策申请”系统,按要求填报并扫描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更多详情可登录厦门市人社局网站或关注“厦门人社”微信公众号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