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维修企业备案为连锁经营网点:可共享技术人员和大型维修设备

厦视新闻 2022-12-05 20:01:06

2022-12-05 20:01:06

近日,市交通运输部门印发《关于做好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服务网点备案工作的通知》,推出各服务网点之间可共享技术负责人和大型维修设备设施的新举措,今后市民在机动车维修、保养过程中的服务需求将得到更好的满足。

《通知》对厦门市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的认定、经营、备案等相关事项进行明确,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服务网点可由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企业总部向服务网点实际经营所在地辖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备案。《通知》同时提出,在厦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连锁经营服务网点,可共享技术负责人和《机动车维修开业条件》规定的大型维修设备设施。业内人士表示,这一措施的实施,为机动车维修企业打造连锁品牌、节约企业成本、提升服务品质提供了政策依据,推进汽车维修业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

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申请人 黄艺阳:大型设备包含检测线、烤漆房、大梁校正仪、企业连锁完善之后,其它几个厂可以减少这些大型设备的投入跟技术人员的投入(备案)时间少了很多,我原先每开一个店都要去备案一次,现在一起打包(备案)只要一次就能过。

市交通局运输中心维修科负责人 周芳:《通知》进一步促进机动车维修企业实行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的发展,同时更好地满足汽车消费者对维修行业的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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