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服务网点可共享技术人员和大型维修设备

厦门广电网 2022-11-29 17:14:56

2022-11-29 17:14:56

好消息!在厦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服务网点可以共享技术负责人和大型维修设备设施啦~

近日,厦门市交通运输部门印发《关于做好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服务网点备案工作的通知》(厦交法〔2022〕21号), 对我市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的认定、经营、备案等相关事项进行明确。其中,明确提出:在厦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连锁经营服务网点可以共享技术负责人和《机动车维修开业条件》(GB/T 16739)规定的大型维修设备设施。

这一措施的实施,为机动车维修企业打造连锁品牌、节约企业成本、提升服务品质提供了政策依据,进一步促进机动车维修企业实行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发展,更好地满足汽车消费者对维修行业的服务需求,推进汽车维修业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连锁经营网点如何认定

通过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s://credit.scjg.xm.gov.cn),输入企业名称查询,以下2种情况可认定为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企业总部的连锁经营服务网点:

1.分公司:隶属于商事主体(连锁经营企业总部)的商事主体(连锁经营服务网点);

2.子公司:投资人(连锁经营企业总部)投资的商事主体(连锁经营服务网点)。

二、如何备案为连锁经营网点

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企业总部应先完成备案,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服务网点可由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企业总部向连锁经营服务网点实际经营所在地辖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备案。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的备案经营项目应当在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企业总部备案经营项目范围内。

三、备案连锁经营网点提交哪些材料

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企业总部向连锁经营服务网点实际经营所在地辖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备案,提交下列材料:

1.《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

2.连锁经营协议书副本;

3.连锁经营的作业标准和管理手册;

4.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符合机动车维修经营相应条件的承诺书。

温馨提示:企业若违反承诺或作出不实承诺的,原备案机构将撤销该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

(记者/姚婕 通讯员/周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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