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河长治:埭头溪五年治理显成效
从明年1月1日起,厦门市将施行《厦门经济特区河湖长制条例》,这部条例总结了我市河湖长制实施以来的成功经验,将全市河湖湾区治理与保护纳入法治化轨道。那么,这部条例的实施会给我市的治水工作带来什么变化?一起来了解一下。
市民:在这边已经住了好几年,以前这边是一个臭水沟,现在污水净化得挺好的,偶尔这边还有人可以钓钓鱼。
市民:环境好多了,以前这边有臭味,现在这边散散步还是挺舒服的,特别是傍晚、周六、周天,小孩子很喜欢到那边去玩。
让市民们赞不绝口的,就是眼前的这条溪流,它是埭头溪的中下游段,位于同安环东海域新城。两岸绿植错落有致,河道绿水碧波秀丽,从几年前的黑臭水体,到如今的市民打卡地,人们与溪流越来越亲密的关系,都在印证着这里的治理成效。同安区河长办负责人告诉我们,埭头溪全长约16公里,流域范围覆盖20个行政村,127个自然村,4个工业园。线长,面广,成为了当时治理埭头溪的一个难点。
同安区河长制办公室负责人 李文选:上游为主是农村,中游是工业集中区,下游就是我们新城范畴,因为我们有的雨污混流,或者错接漏接的,所以前期入河排口先截流,末端处理,后续我们启动岸上岸下综合治理。
治水工作,是个综合治理的过程,岸上岸下涉及的部门不同,职责不同。在李文选的印象中,治理埭头溪的5年时间,每一项环节的推进都需要跟多个部门协调沟通,这也成为了治水工作需要攻克的一个难点。
同安区河长制办公室负责人 李文选:比如我们农村生活污水这块,正本清源,雨污分流,市政的这块都是我们市政园林局,入河排口监管主管部门是生态环境局,养殖清退是我们农业部门做主管,因为有职能交叉,就会造成协作效率不是那么高,还会出现职责不是很清楚,推动起来有难度。
不过,从明年1月1日起,《厦门经济特区河湖长制条例》的实施,将让这个难点不攻自破。根据《条例》,我市将建立市、区、镇(街)三级河湖长体系,同时编制河湖治理与保护管理事项清单,明确管理、执法责任和要求,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效能评估和责任监督,构建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的河湖长制体系,让河流治理从“有章可循”变为“有法可依”。
市河长制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康永滨:我们通过这次立法,明确一张非常明晰的运作机制,包括总河长他的站位,他需要做什么?各级河长需要做什么?河长办需要做什么?社会各方面需要做什么?政府各部门需要做什么?把经验总结完以后,从法治的角度把它固定下来,为我们下一步建设美丽河湖、幸福河湖,打下一个非常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