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1216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已全部完工

厦门日报 2022-11-12 09:27:00

2022-11-12 09:27:00

四种治理模式

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谋划、分类施策、梯次推进原则,根据村庄的地理位置、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量等因素,并结合实际情况,形成四种治理模式。

一是截污纳管治理模式,对于距离市政管网较近的村庄,将生活污水就近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转输至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是分散式污水处理站治理模式,对于无法纳入市政管网的村庄,建设小型分散式污水处理站进行集中处理。

三是三格化粪池治理模式,个别偏远的山区村庄,房屋分散且人口较少,污水通过三格化粪池处理后还田还林。

四是城中村清单化管理模式,对于房屋密集,外来人口众多的城中村,采用重构雨水系统的方式,尽可能分离出雨水,这部分村庄采用清单化管理。

全市1216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采用截污纳管的有628个,采用分散式污水处理站的有497个,采用城中村清单化管理的有89个,采用三格化粪池的有2个(主要是偏远村庄)。

翔安区澳头社区受益于怀远湖水体水质改善,民宿、农家乐快速发展。图为澳头社区景色。

受益于怀远湖水体水质的改善,翔安区澳头社区民宿、农家乐快速发展,客流量明显增加;翔安区大宅社区将污水处理站尾水就近用于火龙果浇灌,既发展了生态农业,又降低了农业面源污染的风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环境效益进一步显现……

昨日,市市政园林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市污水处理设施高质量高标准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市市政园林局局长蔡伟中介绍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作情况。

据介绍,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农村污水治理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推动乡村振兴。2021年5月11日,我市召开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现场会后,率先在全省探索推进农村雨污分流,全链条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小、散、乱、污”企业排水、畜禽养殖废水、农业灌溉用水、沟渠水塘等水体的系统治理工作。

一年多来,各区、各部门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改善农村水环境”这一目标,坚持典型引路、示范带动、梯次推进。相继打造翔安大帽山、大宅、澳头,海沧贞庵、赤土,同安沟墘、三秀山等一批治理成效显著的示范村庄。

目前,全市1216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已全部完工,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创新做法获得我市改革创新项目前10名。

市市政园林局表示,下一步,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市部署要求,加强督查考核工作,加快推进已完工项目的竣工验收和工程决算,加强每个村庄污水管网“一张图”的梳理;继续完善农村污水收集处理设施,保障污水达标排放;制定运维标准,明确工作规范,促进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水平提升,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治长效,为厦门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力量。

▲同安区军营村清水长流,景色优美。

 

翔安区大帽山社区污水处理站。

主要成效

流域环境质量大幅提升

本次提升治理后,曾经困扰农民的各类排污口、黑臭水体等流域环境质量问题得到根治,为流域水质改善奠定良好基础。2022年1月-9月,全市断面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为85.5%,较2020年上升13.8个百分点;主要流域国控断面水质优良率100%,水环境质量状况连续6个月排名进入全国前30名“红榜”;内田溪、怀远湖等一批河湖水质由V类提升至Ⅲ类水标准。

村庄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本次提升治理在解决污水问题的同时将村庄排水一并纳入考虑,“山边村”实行高水高排,“城中村”强化低洼区域排水组织,有效解决了一批历史积涝问题。同时,还结合水环境项目建设,对村内空地、闲置土地进行规整,形成一批可供村民停车、休闲的口袋公园、滨水岸线景观,村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明显提升。

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日益向好

将经过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过的尾水,就近引入农田灌溉,既可以缓解农民无水灌溉的困境,又可以“变废为宝”,让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具备景观补水条件的澳头社区受益于怀远湖水体水质的改善,民宿、农家乐更是快速发展,客流量明显增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环境效益进一步显现。

主要措施

系统治理

多部门齐抓共管

高位推动部署,市主要领导抓总统筹;强化部门协同,上中下游各单位同步发力。

规范建设

制定治污新标准

我市编制了一套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污水处理标准,并制定验收办法;坚持“雨污分流”和“因地制宜”两大原则;狠抓“技术创新和行业指导”“材料和施工质量把关”“污水全收集”“验收考核”四个环节。

精细管理

打造运维新范本

推行排水管理进村庄,确保建成后能够顺利移交、正常运维,建立建设和管养无缝衔接的新模式,同时强化尾水检查监测,推进尾水资源化利用。

立法立规

形成长效机制

2022年,以市政府令形式颁布实施《厦门市排水管理办法》,把农村排水管理纳入其中,并定期规范检查,形成“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管”的长效机制。

 

翔安区大宅社区污水处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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