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保价”成投诉热点 商家多种理由拒赔
昨天,市商务局发布“双11”期间厦门“电商战队”成绩单,本月1日-11日,厦门“电商战队”战绩继续领跑全省,全市网络零售额接近230亿元,同比增长34%。“双11”期间,各大电商平台都在“花式促销”,很多商家还推出“保价”承诺,来吸引消费者消费。但是,消费者如果购买商品后发现降价了,该如何维权呢?
在12315投诉举报处理指挥中心,接线员们正在处理消费者的投诉。相关负责人说,近段时间来,他们接到的消费投诉中,“无效保价”占了近两成。所谓“保价”,指的是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在商家承诺的保价期间,如果出现价格下降,商家需要赔付消费者多付的差价。然而,部分商家却以“店铺和平台优惠券、限时活动以及赠品等均不在保价范围内”为由,拒绝赔偿,由此也产生了一些消费投诉。近日,市民景女士就向12315投诉,她购买的一款提供保价服务的化妆镜,在“双十一”期间出现了将近300元的差价,商家却拒不赔付。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二级主任科员 王宁:消费者在10月25日的时候有购买化妆镜,当时购买的价格是2000多元钱,实际到货之后,她发现商家已经把价格降到了1000多元钱,因为她跟商家协商没有结果,所以才寻求我们这边的帮助。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有权知悉所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经营者不应当做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如果商家承诺保价,应当履行承诺,将保价的排除情况明示消费者。正当工作人员准备介入时,商家又同意退还差价,景女士向12315撤回了投诉。
市场监管部门说,除了价格纠纷,从近两年“双十一”的投诉情况来看,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主要还集中在产品质量、虚假宣传以及发货延迟、误发、漏发。对此,市消保委也提醒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时,应该先行了解退换货政策、售后渠道等,并且妥善保管购物凭证,例如卖家承诺截图、聊天记录、购买记录等。在网购过程中如果发生消费纠纷,可以先和经营者或交易平台协商解决,也可以拨打12315热线或登录12315微信公众号进行投诉。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二级主任科员 王宁:选择正规的平台跟商家,陌生的链接最好不要点,因为这种可能没有保障性,保留好相关凭证尤其是商家承诺的,一些没有在页面上标明但商家口头有承诺的,一定要截图保存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