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论文辅导机构坑了”?这种理由站不住脚
11月2日,本科曾就读于四川农业大学的一名学生,举报论文被抄袭,抄袭者为曾就读南开大学物理学院的伊某。相关举报内容,在网上引发了关注。由于伊某已免试直博北京大学,北京大学物理学院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已经介入调查。
对比两篇论文,部分内容确实存在相似之处,但是否涉嫌抄袭,还需专业人士判断。相信本次事件中所涉及的高校会给予公正的调查结论。
近年来,全社会对论文抄袭、学术造假等深恶痛绝,可以说这种行为触碰到了公众的痛点。令人蹊跷的是,据媒体报道,被举报者也在喊冤:“我也是受害者,已经报警了。”喊冤的原因倒不是他觉得自己没有抄袭,而是认为自己被论文辅导机构坑了。伊某称,他联系了论文辅导机构,对方“完全没有告诉我这篇论文是从英文翻译过来的”,版面费花了几千元。言外之意,就算论文是抄的,那也不是他抄的,是帮他“辅导”论文的机构没有“职业操守”,把他给坑了。所以,他觉得自己是受害者,还报了警。
事实上,这件事还不仅涉嫌抄袭的问题,背后还可能存在论文买卖问题。所谓的论文辅导机构,很多情况下其实是代写代发论文的第三方机构。这种涉嫌购买、代发论文的违规严重程度与抄袭论文恐怕不相上下。针对频繁出现的学位论文买卖、代写买卖现象,2018年,教育部就印发了通知,要求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虽然这个通知主要指向的是学位论文,但是,非学位论文,同样必须坚守诚信底线。
今年,科技部、中宣部等二十二部门印发《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新增7种科研失信行为,其中就包括买卖实验研究数据、无实质学术贡献署名、重复发表等7种科研失信行为,并对从事论文买卖、代写、代投第三方机构的查处作出规定,细化了违反科技伦理规范的行为。对于买卖、代写、代发论文等严重违反学术诚信的行为,有关方面的态度是鲜明的、坚决的。对买卖、代写、代发问题现象的治理必须坚持全链条的原则,规范上下游各方的行为。
诚信是学术的生命,对违反学术诚信的行为必须零容忍,必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迁就、不包庇、不纵容。因此,如果论文抄袭的问题被坐实,该学生无论是被论文辅导机构坑了,还是自己有意为之,都要承担其不诚信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