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观察:小区“钱袋子”鼓起来 公共收益不能成为“糊涂账”
小区公共收益及收益去向,是不少业主关注的问题。近日,市建设局会同市发改委、公安局、市场监管局联合制定工作方案,严查整治物业侵占小区业主公共收益问题。那么,小区的公共收益都包括哪些项目?收益又该如何分配呢?
小区公共收益该归谁?不少业主并不知晓
小区电梯的广告收入、公共场地的停车费、快递柜的运营费等,都是不少物业利用小区公共设施进行经营获得的收益,属于小区的公共收益。根据《民法典》,利用小区业主共有场所产生的收入,属于业主共有。也就是说,小区公共收益是全体业主的共有财产,然而记者走访发现,不少小区的公共收益账目极少公布,多数业主对物业公共收益也知之甚少。
市民 林女士:没有(公示),我们也不知道这些(公共收益)是跟我们这些业主有关的。
市民 孙女士:没有在业委会里注意到相关的信息,它的收入真的是不知道。
市民 周先生:我是知道有这部分的收益,但是我们小区没有对外公示这部分收益,还有对应专项的资金支出这部分都没有公示。
不了解、不透明是许多小区公共收益管理方面的通病。根据我市四部门联合制定的《工作方案》,物业服务企业应在每季度首月的月底前,将上一季度公共收益收支情况进行填写,并在醒目位置和市物业管理综合平台公示,同时通过微信、短信、电话等电子信息方式告知全体业主。
三方联合 小区用活公共收益
在华侨海景城,小区物业就按规定使公共收益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在这里,小区停车场收入和电梯广告收入是公共收益的主要来源,物业工作人员每季度通过小区业主群、公告栏等方式,公布公共收益的收支明细。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小区公共收益的管理,小区创建了三方联合机制,通过小区党总支的党建引领,业委会设立小区公共收益账户,物业按照《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申请使用资金,业主投票决定最终结果,让收益主要用于小区内的电梯、大楼门禁、电动车充电桩等硬件设施的改造提升。
华侨海景城小区居民 王先生:公共的广告费、停车费,他们都有公布,收支他们都有明细账,都公开公布,除了网上公布还有贴出来公布,有时候还召开业主代表大会,都搞得比较好。
华侨海景城小区物业负责人 薛静艺:所有的资金都打入小区公共收益的账户,由我们申请业委会进行审批,让这些钱切切实实全部用在小区的每一个业主身上,取于民用于民。
我市四部门严查整治 公共收益应100%公示
为了解决小区物业对公共收益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的问题,《工作方案》指出,将在今年10月底前对物业企业服务的住宅小区开展实地抽查核实,公共收益的公示率原则上应达到100%,物业服务企业应按规定将公共收益存入专户并进行分配。相关部门将对自查自纠、整改举措不到位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约谈,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并给予信用扣分,进一步维护住宅小区业主合法权益。
新闻观察:小区“钱袋子”鼓起来 公共收益不能成为“糊涂账”
小区公共收益归于业主,这已是不争的事实。但现实是,只有少数小区业主享受了这些权利,为什么会这样呢?
民法典第282条规定,物业经营管理业主共有部分,可从收益中扣除合理成本,剩余收入归业主共有。换句话说,公共收益归业主,是法律规定的权利,而非福利。
当下的情况是,业主如果要争取这部分权利,往往取决于业主们能不能有效组织起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已成立业主大会的,公共收益由业主委员会设立账户进行保管,使用公共收益的应当提交业主大会讨论;未成立业主大会的,公共收益由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单独列账管理。所以,如果没有这样一个“硬核”的业委会,小区公共收益在保管和使用环节缺乏监管,容易产生违法违规情形,属于小区业主自己的权利,常常稀里糊涂就“拱手相让”了。
2021年,我市相关部门就联合开展了整治物业侵占小区业主公共收益的行动,这次四部门联合制定《工作方案》,是对上一次整治行动的持续深化。除此之外,出台强有力的地方性专门法规保障,也显得很有必要。
小区公共收益为何屡屡被随意支配?
放眼全国,小区公共收益问题,都是近年来普遍关注的问题。刚才我们新闻中提到的华侨海景城,是在小区公共收益管理这块做得比较好的小区。但是做得不好的小区也有很多,很多地方的商品房小区公共收益账目几乎不公开,不少物业公司账目管理混乱,公共收益账目不清、物业公司把公共收益转化为公司利润甚至私设“小金库”等情况比比皆是。小区公共收益为何经常成了一笔“糊涂账”,屡屡被随意支配?
记者调查发现,小区公共收益之所以经常成为一笔糊涂账,存在几个方面的原因。首先,业主与物业公司较量,力量对比悬殊。不少受访业主告诉记者,在要求物业公司公布小区账本的过程中,他们往往面临诸多困难,最常收到的“建议”就是“成立业委会后再来申请公开”,但成立业委会本身就是一个难题。另外,绝大多数业主对于小区设施哪些属于业主共有财产、哪些收益应归业主所有等并不了解,给开发商和物业侵占业主合法权益以可乘之机。
与此同时,很多地方基层监管力量薄弱,业主相关维权行为很难得到相关部门有效支持。虽然目前多数地区出台了物业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规定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等对小区成立业委会具有指导和监督职责,但在实际操作中,指导和监督变相成了“审批”。由于相关工作未与政绩挂钩,基层政府积极性并不高。此外,公共收益纠纷虽然在物业服务投诉中占据较大比例,但因其并非单纯的消费维权行为,消协介入较难。
新闻观察:善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维护小区业主公共收益权益
小区公共收益取之于公、用之于公。我们该如何破解小区公共收益监管上的难题,维护小区业主公共收益权益呢?
维护小区业主公共收益权益,关键还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在《民法典》明确公共收益归属问题的前提下,应增强业主的法律意识。有业委会的小区可以常态组织相关法律宣传和业主共同学习,没有成立业委会的小区,街道、社区要把相关法律宣传作为工作重点事项之一,通过多方宣传、多点发力强化对“小区公共收益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认识。
此外,还要规范物业管理行为。物业方面要加强自律,对小区公共收益单独列账、主动公示、规范管理,相关部门要加强物业监督管理,建立相关监督机制,加大处罚力度,强化问责制度,规范物业的管理行为,确保小区公共利益、小区公共事务由业主说了算。
在既有法律明确公共收益归属和使用管理的情况下,无论是业主还是物业企业,依法用法把小区公共收益账目算清楚,物业用心、业主满意,小区也将成为更和睦的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