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男教师招聘力度,不能以放低门槛为代价
近期,有陕西西安网友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建议,在教师招聘中考虑教师队伍性别比例失衡问题,加大对男教师的招聘力度。西安市教育局答复称,教师公开招聘计划是由用人单位根据编制空缺情况和岗位需求进行申报,按照教师岗位工作特点,一般不限定性别要求。
近年来,这类建议并不鲜见。2019年全国教育事业统计报告中的数据被经常援引:全国高中、初中和小学阶段的女性教师占比分别为54.37%、57.8%、70.02%,学前阶段这一比例更是高达近98%。这和社会观感颇为一致。
2021年11月,教育部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其中第二十四条(招聘制度)明确:教师招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进行,公平竞争、择优录用、以德为先,按需兼顾学科、性别比例,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关注该领域的人士都知道,“兼顾性别比例”写入教师法系首次。虽然如何“兼顾”,尚有探讨空间,但无疑,此举就是为了解决校园里男教师越发“稀缺”的现象。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些地方把教师招聘的性别比例定为1:1。例如,2019年6月,长治市出台《长治市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十大行动》,其中明确规定“教师招聘按男女1:1比例设岗,分别择优录用,逐步解决教师性别结构失衡的问题。”
但是,一个更为重要的问题是,只关注男教师占比的提高,能行吗?
厦门的例子可以从一个侧面说明问题:不久前,一张“厦门教师招聘资格复审名单”截图引发关注,“小学语文教师(男)”这一岗位的第六名以20.13分的成绩进入了资格复审,这分数比“小学语文教师(女)”岗位的第六名低了很多——据说这个“第六名”的分数是56分。可想而知,这个差距还是相当大的,假设此次招聘的男教师名额扩大,那么参与应聘的男生第六名的分数可能会更低。
据报道,去年5月,有网友反映称长沙市高新区教师招聘中对同一岗位分性别录取,而在这种情况下,有的应聘者仅考取4分就进入了复审。
长沙市高新区教育局工作人员向媒体表示,对同一岗位男女分开招聘是因为目前小学教育中男女教师比例严重失调。厦门市教育局则回应媒体称,本来“小学语文”这岗位要招收2名男生,2名女生,其中男生岗位原本9人报名,结果3人缺考,按照招聘简章规定:拟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试的6个人必须全部进入面试,不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多低。
招聘教师的“池子”主要是各个师范类院校,而这类学校近年来同样呈现男少女多、女学生整体相对更“优”局面。抓“性别比”固然重要,但不能以放松教师素质、放低门槛为前提和代价。对此,只能从源头加以改善,例如在师范院校招生之初就注意协调性别比例,尽力减缓、遏制性别比例失衡的加速趋势。
当然,从更大的层面来说,男女教师比例失衡的问题,涉及社会评价、教师待遇等多种因素。现在不少教师岗位是聘任制,这也是近年来相关政策所倡导的结果,这无疑和“在编”的成色有所区别。而在工作负担居高不下的情况下,综合比较下来,优秀男青年进入教师队伍的积极性就会受到影响。所以,以改革思维,科学考量教师的待遇问题,科学制定吸引人才的机制,提高教师岗位的吸引力,才是根本路径。
在招聘教师的问题上,“不拘一格降人才”,也是一种思路。目前的教师法就有鼓励非师范高等学校毕业生到中小学或者职业学校任教的内容,不妨制定政策多吸纳一些人才。从“男多女少”到“男少女多”,这是一个缓慢的过程。众所周知,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男教师人数众多,那时也有男教师感慨女教师少。教师性别比的变化,归根到底,是社会发展大潮冲击所致。当前需要加大男教师招聘力度,但要注意须以保证质量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