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交易 翔安一海鲜餐厅老板被判缓刑

特区新闻广场 2022-05-18 21:49:01

2022-05-18 21:49:01

海鲜餐厅的老板,让员工通过含糊价格、言语威胁等手段,强迫消费者在店内消费。近日,这家海鲜餐厅的老板因为犯强迫交易罪,被法院判了缓刑。

公诉人讯问被告人:有时候价格说得比较小声一点,没听清楚,客人以为一条是168。(但其实呢?)一斤168。

被告人郑某是翔安大嶝一家海鲜餐厅的老板,2019年4月到2021年1月期间,他要求餐厅员工向客人介绍菜品时,要主动推荐“一鱼三吃”的招牌菜,并宣称这些鱼都是野生的,但提到价格时他就让员工说得含糊一点,让客人把一斤168元的错误理解为一条168元。点菜时,客人往往还没有明确表示要吃鱼,餐厅的员工就先把鱼从鱼池里面捞出来,拿棍子敲死称重。这时候,如果客人不同意消费,员工就通过言语威胁等方式,逼迫他们消费。

公诉人讯问被告人:你为什么要在客人还没有答应消费之前,赶快把鱼敲死,敲死它也比较容易消费,反正出来都是要吃的,稍微口气会大声一点。

郑某的行为受到多名游客的投诉,在去年3月,郑某经营的海鲜餐厅被市场监管部门查封。去年10月,郑某经民警电话通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郑某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的行为,已经构成强迫交易罪。法院一审判处郑某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翔安法院刑事审判庭负责人 邓芳:本案是多次强迫,三次以上强迫他人消费或者强迫三人消费,达到情节严重这种情形,其它的话交易金额达到1万元以上,违法所得达到2000元以上或者说造成被害人轻微伤或者其它严重后果,这些都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官提醒,消费者如果遇到强迫交易行为,应该第一时间向12315、旅游执法等部门投诉,并收集保管好相关证据,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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