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犬新规今起施行:岛外城市建成区纳入重点管理区

特区新闻广场 2022-05-01 21:56:17

2022-05-01 21:56:17

从5月1日开始,新修订的《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其中明确厦门全市养犬按照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实行分区域管理,并把岛外四个区的城市建成区,纳入了重点管理区。那么新规施行后,岛外养犬又会有什么变化呢?一起去看看。

上午,在海沧湾公园不时有市民前来遛犬,记者观察发现,大多数养犬者都自觉给犬只拴上了绳子。市民刘先生说,他养犬已经四年了,经常在这一带遛犬,这两年他发现,随着文明养犬宣传的深入,外出遛犬的人大都能做到文明遛犬,像他自己,不仅会拴绳,还要当个合格的“铲屎官”。

市民 刘先生:狗拉在马路上的话,我会用纸巾包起来,然后扔到垃圾桶里。

而随着岛外四个区的城市建成区,被纳入养犬重点管理区,文明养犬不仅要靠自觉,也有规可依了。新修订的养犬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在重点管理区个人携带犬只到户外活动的,应佩束不超过两米的犬链并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看管,并且要约束犬只不得惊吓、伤害他人。如果约束犬只不当,犬只伤人的,将被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由公安部门注销养犬登记证。这也让不少市民更有“安全感”。

市民:如果狗不拴绳的话,第一会伤人,第二对狗也是有影响。如果狗一发情,就会跑掉,伤心的是主人。

市民:这个法规是好事,文明养犬是对的,我自己养的就做到自己负责。

另外办法还明确,重点管理区实行养犬登记制度,并禁止从事经营性犬类养殖、销售活动。禁止携带烈性犬、大型犬进入重点管理区,在重点管理区饲养烈性犬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犬只予以没收,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市民 刘先生:这个我很赞同,像烈性犬它的性情不是非常稳定,如果爆发的话,可能控制不了,有一定的危险性。

此外,办法还规定,重点管理区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可以申请养犬,但每户限养一只。

市民:有的时候宠物犬叫了会吵到邻居,但是有的人需要陪伴,一户一犬能帮大家规范(养犬)行为,促进邻里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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