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志愿服务条例》实施一周年:缓解场地经费困难 助力志愿队伍发展
今天是3月5日学雷锋纪念日,也是第二个厦门志愿者日。去年的今天,《厦门经济特区志愿服务条例》正式实施,这份《条例》的出台,不仅推进了志愿服务法制化进程,一些条款更是实质性地推动了志愿服务队伍的发展。那么在《条例》实施一周年之际,厦门的志愿服务又发生了哪些变化呢?
缓解场地经费困难 助力志愿队伍发展
每当我们身边出现险情,需要救援时,我们经常会看到思明区蓝天救援队的身影。思明区蓝天救援队成立于2008年,是一个公益救援组织,最近这几年,除了救援外他们还经常会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
思明区蓝天救援队队长 水草:我们似乎都在等着灾难来了,我们才接到指令去救援,我们一直在反思,与其等待救援,不如去预防。
除了走进学校、企事业单位宣讲防灾减灾知识外,救援队还经常在队部织公益宣传活动,而每到这个时候,常常都会遇到场地不足的尴尬。
思明区蓝天救援队队长 水草:因为在队部其实就40多平方米,有时候来到50个人的时候,基本上有的孩子有地方坐,有的家长只能站着。教室也很小,每次我们在里面讲理论完,都要跑到(室外)去实操,在(室外)又不安全。
除了场地问题,经费不足也是救援队要面对的难题。作为一个公益组织,救援队的日常救援都是免费的,但每一次外出,都会有成本支出,所以救援队的经费来源一直是个难题。以往他们只能依靠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的捐赠或者企业购买服务来维持。
不过从去年开始,这样的状况开始改善。厦港街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和救援队一起成立了这个厦港街道安全教育馆,由厦港街道提供场地,每年支付救援队10万元左右的经费,救援队则会在这里定期开展防灾减灾科普活动,为厦港街道辖区居民展开安全教育,这里还专门设立了一个心理咨询室。
思明区蓝天救援队队长 水草:很多抑郁的,包括孩子叛逆期的,各种各样想不开的,我们带回来,直接来这里来跟他们开展一些心理访谈,这个地方会更方便一点。
完善志愿服务保障 我市志愿服务力量不断扩充
厦港街道安全教育馆的成立,既缓解了救援队场地和日常经费问题,又满足了居民安全教育的需求,这正契合了去年开始实施的《厦门经济特区志愿服务条例》。条例中明确,相关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扶老、助残、应急救援等领域的志愿服务运营管理。厦港街道工作人员表示,成立安全教育馆也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志愿服务队伍的支持。
在去年开始实施的这份《条例》中,还明确,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要为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注册的志愿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博物馆、图书馆、城市公共交通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予以优待等等。这一系列保障措施,让厦门的志愿者们有了更多获得感,也让更多人加到了这个群体中。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截至去年年底,全市已有注册志愿者88.59万人,比上一年度增加约8万人,网上注册志愿队伍6954支,比上一年度增长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