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科技创新若干规定》正式实施:建立容错机制 鼓励科技创新

厦视新闻 2022-03-01 19:55:38

2022-03-01 19:55:38

1日,《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科技创新若干规定》正式实施。31条措施围绕创新科技体制机制、促进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加强科技创新保障等方面进行制度设计。记者了解到,《若干规定》创新建立了“容错机制”,将进一步激发我市科技创新活力,加速科研成果转化。

厦门柔性电子研究院是厦门市重点培育的新型研发机构,研究院聚集了弘信电子、英诺激光股份等13家产业链核心企业,可以让研究院的科研成果无缝衔接到制造端,实现并联创新,从而让原来需要10年以上的成果转化时间缩短到2到3年。目前,研究院在新能源动力电池、航天航空、智能家居等领域不断取得新突破,推动了39个科研成果转化。

研究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科技创新是一种不断试错、反复探索的过程,《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科技创新若干规定》在开展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科技投融资以及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建立容错免责机制,将有助于保护科研人员的积极性,进一步激发研究机构科技创新活力。

厦门柔性电子研究院院长 李毅峰:我们在研发过程中经历的挫折或者失败远大于成功,原来没有这个容错机制,很多事情走到一半就走不下去了。我们的研发人员有这个规定后,我感觉他们更加敢于想象,把未来变成现实。

除了容错机制,《若干规定》还扩大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学科布局和科研选题自主权,支持其自主布局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并着重从成果转化的决策机制、激励机制以及国有资产管理方式等多角度进行了详细规定,从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率。

市人大法制委秘书处副处长 陈贤贵:我们明确规定政府设立的高等院校跟科研机构,对于其持有的这一部分科技成果,除了涉及国家安全跟国家秘密之外,是可以自主决定转化的方式,而且转化的成果,它的收益全部留归单位,由单位按照相关规定来自主分配,这一方面对科技成果的所在单位跟个人的激励作用就非常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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