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聚焦:违规发布医疗药品广告 一整形外科门诊被立案调查

特区新闻广场 2021-06-10 21:33:52

2021-06-10 21:33:52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市面上的大大小小的医疗美容整形机构也成为不少爱美人士的选择。但是在追求美的道路上,大家还是要擦亮眼睛,理性消费。近日,莲前市场监督管理所就接到了一起医疗美容整形机构违规发布产品广告的投诉,执法人员立即对这家机构开展了突击检查,一起来了解一下。

9日下午,执法人员来到宝龙一城内的井美整形外科门诊。有消费者举报说,这家整形外科门诊在线上自营门店内,发布了一款进口A型肉毒毒素瘦脸针产品,这款产品的详情内容介绍,涉嫌违规发布医疗药品广告。在检查中,执法人员要求工作人员打开线上自营门店,找到这款产品,浏览后,执法人员发现商家在产品详情页面里,含有宣传A型肉毒毒素有抑制肌肉收缩、淡褪表情动态纹等功效的内容,执法人员表示,A型肉毒毒素属于医疗用毒性药品,这类药品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按照相关要求,是不允许进行广告宣传的。

莲前市场监管所执法中队中队长 黄煜川: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主要是《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医疗用毒性药品)是不允许发布广告的,我们会对这家医美整形机构进行立案调查,商家发布有关医疗毒性药品广告的话,是要处以最低20万元以上的罚款。

随后,执法人员还对这家整形外科门诊的药品储藏间进行了检查,发现线上售卖的这款A型肉毒素产品的贮存条件,也不符合相关要求,存在变质失效的风险。

执法人员:你这温度好像不够,没有测温,这个是要什么温度保存,2到8摄氏度,对啊,这个都不凉。

现场,执法人员要求这家整形外科门诊立即整改,确保产品的存放条件符合相关要求。市场监管部门也提醒说,消费者在类似的美容机构购买产品时,最好提前查验产品的合格证、检验检疫证明等相关凭证,确保自己使用的是合格产品。尤其像A型肉毒毒素这类医疗用毒性药品,消费者还要特别留意商家以及医护人员的资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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