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视察: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23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对《厦门经济特区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若干规定》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视察。
执法检查组先后前往集美安仁产业园及火炬翔安产业区及电气硝子玻璃(厦门)有限公司,视察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情况。
据了解,《厦门经济特区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若干规定》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后,市政府出台了相关配套政策,设立“城市更新办”,加大存量土地盘活力度,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执法检查组认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执行法规规定,对标对表先进城市经验做法,在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有效盘活存量土地、严格土地利用监督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及时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推动《规定》落细落实,法规总体实施情况良好。
执法检查组建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规定》的贯彻实施,依法优化土地利用,盘活存量用地,加强监督管理,着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推动解决建设用地供需矛盾问题。
市人大代表 徐平东:我们的产业可能要逐渐往高端化,附加值比较高的(方向)发展,引导发展未来产业,未来我想应该是能够很好地节约集约地使用土地。
市人大代表 李金景:统筹规划、公平公正,还有政府的引导、市场化的运作,通过(《规定》的)实施,能够提高我们的土地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