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观察:法律法规彰显人性光辉

厦视直播室 2020-08-31 21:15:46

2020-08-31 21:15:46

近日,我市正式通过了《厦门经济特区无偿献血条例修正案》,这也是《厦门经济特区无偿献血条例》自1997年实施以来,第三次修正。此次修订,完善了无偿献血的激励和保障机制,不仅重新修订了无偿献血者的年龄条件,还扩大了无偿献血者的受益亲属范围。

在厦门市中心血站,市红十字会志愿者林得华和同伴正在做抽血检查,林得华说,这次的捐献是为了庆祝《厦门经济特区无偿献血条例修正案》正式通过。

市红十字会三献志愿服务队 林得华:这次修正完以后,对只要是造血干细胞志愿捐献者,就可以终身无偿使用等量献血量,对造干捐血者来讲的话是很大一种鼓舞。

市红十字会博爱志愿服务队 朱金丽:新的条例出来之后,对我们家人家属,会得到一些,更优惠、更优待、更好的福利。

为了鼓励更多的人参与无偿献血,修改后的《厦门经济特区无偿献血条例》扩大了无偿献血的年龄范围,公民献血的年龄上限从原来的55周岁调整到了60周岁。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公民都可以参加无偿献血。

同时,条例还重点加强了对无偿捐献者的保障和激励制度。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的献血者,在就医时可享受终身免费临床用血。无偿献血者亲属免费用血范围也比原先的配偶、子女、父母增加了配偶父母、子女配偶两类人群;对于荣获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标准以上的献血者,他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就医的,也可以按照前款的规定免费使用血液。其免费用血总量以无偿献血者所献合格血液总量为限。

另外,修改后的献血条例还给予荣获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的献血者、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的捐献者更多的优待政策。

市人大法制委备案审查处处长 马秀娟:给予免费游览(市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景区,免费乘坐交通工具,每年免费享受一次基础的医疗体检,也是希望能够对无偿献血工作,能更有一些温度,也能够更好地去鼓励我们的无偿献血。

记者向我市中心血站了解到,今年以来,我市共有38000多人次参与无偿献血,献血量近11吨。虽然捐献数量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但由于我市医疗机构的增加和用血量需求的提升,导致我市临床用血一直比较紧张。另外,由于我市献血站点多为临时用地,使用效率相对较低等问题也会影响总体采血量。对此,条例也规定,流动献血车采血作业的地点,由市中心血站与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沟通、协商后确定;公安、市政园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有关单位应当给予支持,并提供便利条件。

市中心血站副站长 曾晓晖:这个条例通过了以后促进了政府的有关部门对于,献血点的设置,加大设置的扶持力度,能更好地激励出我们社会的无偿献血者无偿献血。

【新闻观察:法律法规彰显人性光辉】

无偿献血条例修改,可以说是更加细化了。那么对这次的修改,你有什么样的解读呢?

首先,我想说的是,这项法律法规的制订和调整,是彰显了社会主义制度当中对老百姓利益的维护和保障,是显现出人性的光辉的。

这里面包含了两个方面:

献血者的奉献精神,对危难中的人的救助。

对献血者的尊重,细化的规定来保障奉献者得到应得的认可。

无偿献血是一项利益整个社会的好事,那么该如何让这件好事做到更好?我个人觉得应该做到几点,那就是细致、科学、鼓励、引导。

对保障要细致,对规定要细致,对流程要细致。

科学是关键,法律法规不是无的放矢,是依托于科学的态度,科学的论据。

引导无偿献血不能是强制和摊派,而应该是鼓励和表扬。

引导无偿献血法律法规更好地实施,靠得是更好的宣传,更广泛的科学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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