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观察:报废车新规实施!

厦视直播室 2020-08-26 21:38:12

2020-08-26 21:38:12

近年来,随着我国机动车数量持续递增,机动车如何报废、回收、循环再利用,已成为民生领域新的关注焦点。长久以来,报废车卖不上好价格,已经成为不少车主的固有印象,这也使得一些汽车被人抛在路边,成了无人问津的僵尸车。近期,商务部等7部门联合发布了《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并从下个月1日起施行。细则的施行,将促进我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同时车主处理报废汽车将更加便利,机动车报废价格也将更加合理。

新规可有效提高报废车辆价值

据业内人士介绍,截至2020年上半年,国内报废汽车的价格普遍在每辆400至600元之间,部分地区调整定价模式后升至千元左右。报废机动车的价格高低主要受车型以及零部件金属含量、重量的影响而有所不同,业内戏称机动车报废是“论斤卖”。“报废车卖不上价”,也成为车主报废机动车积极性不高的原因之一。报废车回收拆解企业“吃不饱”“收车难”现象也较为普遍。细则对回收拆解企业资质、监管到环保审核等都进行了规范。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五大总成”松绑,“五大总成”是指机动车的发动机、方向盘、变速器、前后桥、车架等总体架构。细则提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再制造企业,可以向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收购报废汽车的“五大总成”进行再制造。出厂时进行检验检测后,可重新回到维修厂进行使用。企业服务和“五大总成”再制造价值的提升,有望实现“一车一价”的精准回收新模式,机动车报废价格将更加合理。

老旧车维修有望降低成本

而对于车龄偏高的汽车,维护成本也有望大幅降低。一般情况下,机动车在维修过程中,往往会优先使用新的原厂零件。现在,新的报废车回收办法实施后,消费者根据机动车具体使用情况,可以选择机动车回用件及再制造零部件进行维修,大大降低了维修成本。

车主处理报废汽车将会更加便利

同时,细则取消了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的数量限制。随着新规落地实施,报废回收企业和网点将会根据市场需求及汽车保有量逐步增多,以往报废车辆要长途跋涉几十公里等问题将得到一定改善,车主处理报废汽车将会更加便利。

规范行业健康发展 行车上路更加安全

目前,市场上还存在不少不合法回收的现象。一些不规范的机动车回收企业,对报废车进行非法拆解,这有可能导致环境污染。有的则重新流回市场,成为行车安全的重大隐患。细则明确,回收拆解企业应建立报废机动车零部件销售台账,如实记录“五大总成”数量、型号、流向等信息,并录入“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信息化管理可追溯,将成为规范发展报废汽车回收利用的重要保障。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上半年,我国的汽车保有量已经达到2.6亿辆。细则提出,国家鼓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市场化、专业化、集约化发展,推动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提高回收利用效率和服务水平。业内人士表示,五大总成再制造将打破目前回收企业仅靠废金属销售盈利的现状。随着我国报废汽车数量逐步的增长,汽车拆解市场未来规模有望突破每年1100亿元。

【新闻观察:报废车新规实施!】

当前报废车市场乱象丛生

问1:当前报废车拆解市场存在哪些乱象?

观点1:按照当前的规定,报废车只能当废金属卖,一辆几万甚至几十万的报废车,如果走正规报废渠道的话,按吨计价后仅仅卖几百块到千元左右,因此,很多车主没有积极性,要么走灰色渠道,多卖点钱,要么干脆不闻不问,成了无人问津的“僵尸车”。

与此同时,灰色产业链大行其道,我国仅有约30%的报废车进入正轨拆解渠道,每年有将近150万辆报废机动车游离在非法拆解“地下”渠道,国家严禁交易的报废车‘五大总成’(指的是发动机、变速箱等总体架构),甚至整车,正在流向全国。报废车流入黑市,不仅污染环境,还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新规实施后好处多

问2:9月1日新规实施后会有哪些好处?

观点2:当前,我国机动车保有量是3.6亿辆,按照国际4%-6%的报废比例平均水平,未来机动车报废可以达到1800万辆的规模,蕴藏万亿级市场潜力。新规的一大亮点是允许将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出售给再制造企业,提高回收价值,这样一来,车主走正规渠道报废的积极性提高了,有利于提高拆解率,做到资源回收循环利用,二来,机动车维修可以用上回收再制造的零部件,减低维修成本,第三呢,当整个产业链条脱离“灰色”,整个市场将被激活时,成为汽车市场的新兴增长点。

另外,新规还取消了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的数量限制,随着市场的扩大,会有更多人投入到这个行业中,也会给车主带来更多的优惠和便利。


商业车险综合示范条款修订版发布

车险是与消费者接触最广的保险产品之一,涉及几亿车主切身利益。为适应车险综合改革要求,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对《商业车险综合示范条款(2014版)》进行了修订,并下发2020版征求意见稿,修改后的示范条款对现行车险条款进行了大幅修改,也增加了不少实用的新保障。

大幅增加保险责任

修订版条款的机动车损失保险在现有责任基础上进行了大幅增加,如增加了机动车全车盗抢,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不计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等责任。

增加了不少实用的附加险

修订版条款增加了不少实用的附加险,比如车轮单独损失险、车身划痕损失险、修理期间费用补偿险、车上货物责任险、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法定节假日限额翻倍险、医保外用药责任险、机动车增值服务特约条款等,以后,车险的可选保障将大幅增加。

“责任免赔”条款中删除“地震及其次生灾害”

扩大保障的同时,修订版条款对实践中容易引发理赔争议的免责条款进行了删除,本次修订删除了“地震及其次生灾害”。这意味着,我国车险产品基本覆盖了地震、台风、洪水等主要巨灾风险。

修改事故责任免赔率

修订条款取消了现有条款中机动车事故责任免赔率,但对违反安全装载规定、但不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的,增加10%的绝对免赔率。

推出增值服务特约条款

修订条款还增加了驾乘人员意外险条款和“机动车增值服务特约条款”,包括了道路救援服务特约条款、车辆安全检测特约条款、代为驾驶服务特约条款、代为送检服务4个特约条款,投保人可以选择投保全部,也可以选择投保部分特约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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