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埋水管竟私挖人行道 施工方将面临3万元以下罚款

特区新闻广场 2020-07-14 22:11:43

2020-07-14 22:11:43

没有经过审批就擅自开挖人行道埋设管线,近日,交通执法人员在集美天马路巡查时,一家施工单位就被抓了“现行”,除了需要立即停工恢复原貌外,施工方还将面临3万元以下的罚款。

11日上午九点多,交通执法人员在集美天马路巡查时,发现道路两边人行道上原本平整的路面被挖出了几条沟,绿化也遭到不同程度破坏。不远处,几名工人正使用发电机、切割机等工具在施工,一旁还放着一堆水管。这些工人说,他们准备要将水源引到公路后面的山上去,不过现场他们却拿不出任何相关审批手续。经测量,这段被损坏的人行道长39米、宽0.4米,共计15.6平方米。

执法人员与施工人员:这个是国家公路,不是你随便可以挖的,你能不能做是你的事,要做一定要有手续。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集美大队执法人员 王永应:埋设一条水管,觉得是很小的事情,叫了七八个工人,趁着一大早就在那边挖,整个工具土头都堆到路上来,影响了交通。

交通执法人员表示,擅自破坏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属于违法行为,任何人或单位不可以随意占用、挖掘,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特殊情况需要挖掘公路的,要向公路部门报备,取得许可手续后才能进行施工,而且在公路附近施工需要放置醒目标识。现场,交通执法人员要求施工人员立即停工,施工单位限期恢复道路原貌。根据相关规定,施工方还将面临相应的处罚。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集美大队执法人员 王永应:涉嫌未取得许可擅自挖掘公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可能要面临三万元以下处罚。

目前,这段人行道及绿化已经恢复了原貌。

打开看厦门APP获得更多精彩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