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修订完善渔业发展政策:七项措施加大力度扶持现代都市渔业升级
记者从市海洋发展局了解到,我市新修订《进一步加快现代都市渔业升级的若干措施》,从七个方面加大对现代都市渔业发展的扶持力度。
《若干措施》主要从支持超低温水产品专用冷库建造、深远海养殖、进口特色水产品入境厦门销售、引进远洋渔业企业和远洋渔船等七个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其中,对远洋渔业企业的自捕水产品,通过厦门口岸报关入境,并在厦门交易集散的,给予每吨不超过600元的补助,年度补助总额不超过1500万元。
市海洋发展局副局长 林宜光:政策重点有三个方面,一是鼓励远洋渔获回运以及远洋渔业企业发展,支持远洋渔业企业和远洋渔船引进。二是扶持打造区域性金枪鱼集散中心,三是推进渔业转型升级,侧重扶持深远海养殖发展。
本次扶持措施适用于我市企业、科研院所和社会组织开展渔业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水产品稳产保供等渔业相关领域的项目,有效期到2027年8月底结束。近四年来,我市共有16家企业享受政策补助,累计补助资金超过75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