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再优化:明确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参保对象
近日,厦门市第二十期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办法出台。与往年相比,此次政策在参保对象、参保时限和保障期等方面进行了多项调整和优化。
此次政策的参保对象除了厦门市已建会单位,还明确了含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内的灵活就业人员,以及2025年新建会单位,可以按照相关政策办理参保手续。除了统一参保外,新参保的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还可以于2025年6月根据工会关系,到相应的区总工会、自贸区工会或市职工服务中心办理参保手续。本次政策明确离退休职工不得参保。对于因年龄卡在退休前后无法判断状态的,可要求补充相关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今年参保的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保障费用为每人每年60元,保障时间将从2025年1月1日起,一直持续到12月31日。针对2025年新建会等特殊情况,保障时段不足一年的,保障费按每月每人5元计算。
职工自参加医疗互助保障开始,享有住院基本补助、住院天数补助、职工亡故慰问金补助、工伤致残慰问金补助等保障服务项目。达到标准可获得省总工会大病补助。
本期医疗互助保障可以在厦门智慧工会平台线上办理,线下窗口也提供办理指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