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旧房装修和厨卫改造可获补贴:每处房产最高补贴20000元
近日,市住房和建设局等4家单位联合印发《厦门市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所用材料物品购置补贴实施细则》,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单笔消费最高可获得2000元补贴。
按照《细则》,在本市购买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所用材料物品,用于本市固定住所装修改造,并在本市开具发票的个人消费者,即日起至年底可通过相关平台领取补贴。补贴范围包括瓷砖、石材、木地板等13类家装建材产品,水龙头、淋浴器、挂件等6类水暖五金产品,浴室柜、面盆、洗衣池等7类卫浴洁具产品,以及衣柜、床、沙发等11类家装厨卫家具产品。以上产品应为非智能产品,并符合国家质量、安全、环保标准。
消费者单笔消费满1000元,按照产品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的20%予以补贴,单笔消费最高补贴2000元,每处房产累计享受补贴不超过20000元。
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可以在补贴程序平台——厦门银联云闪付平台实名认证,在参与商家购买符合条件的补贴商品,详细登记装修房产相关信息,完成支付,开具购买人信息为本人的发票,即可享受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