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出台全国首部鼓励台青就业创业地方性法规:用好特区立法权 为台胞台企同等待遇提供法治支撑
作为大陆涉台立法工作起步早、成效显著的地市,厦门持续践行涉台立法先行先试、示范引领的光荣使命和立法理念,始终走在两岸青年交流交往的最前沿。今年3月,全国首部鼓励台青就业创业的地方性法规——《厦门经济特区鼓励台湾青年来厦就业创业若干规定》正式实施,半年来,为台湾青年更好在厦就业兴业、追梦筑梦提供了法治支撑。
《若干规定》全文共5章30条,聚焦台湾青年就业促进、创业扶持和服务保障三大领域,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一步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市人大侨外委主任委员 洪春凤:这部法规将立法领域从两岸经贸合作领域,拓展到社会融合发展领域,又对近年来,我市实践证明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加以总结主要解决台湾青年在厦就业创业的突出问题为促进两岸融合发展,把厦门打造成为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第一站”创造更优的制度空间。
台湾青年曹圣永从事中医工作,2017年底从台北来到厦门。此前,他就一直关注台湾的职业资格能不能在大陆被采认。厦门出台《若干规定》,扩大了台湾地区的职业资格采认范围,其中就包括医师资格。
台湾青年、张步桃纪念医院中医科负责人 曹圣永:从今年开始,我们也积极地去引入非常多台湾的高层次人才,也包含了台湾医生,在同等资格采认的部分,其实帮助我们能够有更多的力度去引进台湾医生,他们都是吃下一颗定心丸。
台湾青年、张步桃纪念医院主治医师 洪毓嬬:之前对我们开放是短期的(行医证),然后现在在厦门是开放给我们是长期的资格采认,所以让我们在这边工作非常安心。
《若干规定》还在创业扶持上大胆探索创新——比如,打破身份壁垒,允许台青按照大陆企业登记设立企业,并创新创业形式,规定台青可以按照规定,从事无固定经营场所的经营行为;鼓励金融机构为台青办理业务提供便利。
在服务保障方面,《若干规定》要求市、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为台青就业、创业提供“一站式”辅导、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台青就业创业基地配套建设公寓,提供给台青居住;台青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市人大侨务外事委主任委员 洪春凤:通过立法来做好台湾青年的相关工作,以更有力的举措落实台湾青年在我市实习、就业、创业、生活同等待遇以及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的台湾青年来厦逐梦、筑梦、圆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