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首批“名特优新”申报认定工作启动:自主申报截至10月20日
记者从市场监管部门了解到,我市首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申报认定工作已于8月19日正式启动。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通过全国“名特优新”培育平台自主申报,经审核认定后即可获得“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称号。
截至今年7月底,我市共有个体工商户约46.5万户。为进一步激发个体工商户的活力和创造力,日前,市市场监管局等17个部门联合印发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实施方案,提出夯实分型基础、制定分类标准、组织分类认定3项重点任务,为不同类型、不同阶段的个体工商户量身定制15条帮扶措施,改“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
根据《实施方案》,分型是将实际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根据福建省分型判定指标,划分为“生存型”“成长型”“发展型”三型。分类则是在分型判定基础上,对已纳入“成长型”“发展型”且诚信经营的个体工商户,通过自主申报或部门推荐认定,划分为“名特优新”,即知名、特色、优质、新兴四类。
《实施方案》明确,个体工商户分类认定每年定期组织开展一次。属于“成长型”和“发展型”的个体工商户,根据属地原则,可自主申报为“名特优新”四类的其中一类,经市场监管部门审核认定。申报期为每年8月中旬分型判定结束后启动,并于11月底前完成分类。次年1月1日起,各部门对认定的“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实施精准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