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出台实施方案 16条举措为高技能人才提供支撑
今年1月,我市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通过创新学徒制培养模式、探索技能等级认定新做法等举措,着力发展壮大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力争到“十四五”末,实现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比例达35%、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达到35%。
出台实施方案 16条举措为高技能人才提供支撑
《实施方案》从职业教育、技能培训、人才评价、技能竞赛、人才使用、人才激励六大方面,出台了16条举措,为我市重点产业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高技能人才支撑。例如,针对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方案》提出,将设置配套学科,深化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培养优秀的应用型高技能人才。我市还着力打破高技能人才职业“天花板”,扩大“新八级工”等特级技师评聘范围、探索在国有企业和龙头企业/试点技能等级认定“预备案”等,延伸技能人才的晋升通道。此外,为吸纳高技能人才留厦就业,《方案》明确,符合条件的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申请新引进人才补贴1万元。
市人社局副局长 彭新良:《实施方案》紧紧围绕我市“4+4+6”现代化产业体系,以促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培养高技能人才为出发点,主要亮点有高技能人才培养、新型学徒制培训、“一试双证”试点和台湾地区职业资格采认等。
1-5月开展职业技能人才评价近2万人次
据了解,厦门现有技能人才87万人,高技能人才近30万人。以《实施方案》为指引,今年1-5月,全市共完成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16万人,完成省级年度任务的49.35%,发放补贴资金1939.09万元。同期,全市共开展职业技能人才评价19509人次,发放证书13981本,其中高技能人才获证数3043本,技师、高级技师人才获证数376本。
市人社局副局长 彭新良:力争“十四五”末实现两个35%,一个是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比例的35%,一个是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的35%,培养一支规模持续壮大、素质不断提升、支撑厦门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高技能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