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及提取政策:提高多子女家庭贷款额度
昨天(6月11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优化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及提取政策的通知》,从优化多子女家庭贷款支持、常态化实施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等方面,进一步释放住房公积金利好政策。
通知进一步优化多子女家庭支持政策,扩大多子女家庭支持范围,增加多子女家庭贷款额度支持。根据通知,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对象由购买首套自住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多子女家庭调整为所有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多子女家庭;在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限额内,由原来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测算金额的基础上增加10万元提高至20万元。
在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方面,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由阶段性政策调整为常态化政策,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可向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 阶段性启动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取消职工购买二手住房“同一套住房一年内只能一个家庭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的条件限制,对于非家庭成员合资购房的情况,符合条件的职工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再要求隔年提取。
此外,通知还进一步加大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我市无房的公积金缴存人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额由原来每月不超过1200元提高到每月不超过1800元。
除租房公积金提取政策从7月1日起执行外,其余政策均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