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后驾驶营运车辆 司机最终丢“饭碗”
酒后驾驶是所有驾驶员的大忌,对于营运车辆驾驶员来说,更是绝对不能触碰的底线。近日,一名货车司机就因醉酒驾被高速交警查获,因为这一时糊涂丢了工作。
当天中午12点半左右,厦门高速交警支队民警在沈海高速杏林收费站,对一辆轻型厢式货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陈某有酒驾嫌疑。
民警对话陈某:含住,吹,看一下这上面数值多少?有酒?怎么会没有。
厦门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杏林中队副队长 王余勇:经鉴定,该驾驶员陈某体内的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了101.2毫克每百毫升,已经构成了醉酒驾驶。
经过讯问,陈某坦白,前一天晚上他在集美灌口家中喝酒,第二天中午睡醒,以为已经没事了,就驾车准备从厦门送货到泉州。
厦门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杏林中队副队长 王余勇: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的处罚,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此呼吁我们广大的交通参与者,要深刻认识酒驾醉驾的严重危害性,杜绝侥幸心理、珍爱生命、拒绝酒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