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观察:强化养老机构监管 守护养老钱

厦视直播室 2024-05-11 20:20:00

2024-05-11 20:20:00

预收费是一种常见的商业模式,广泛应用于服务业。随着我国养老服务快速发展,一些养老机构也采取预收费模式运营。然而在预收大额费用后,有的机构却出现“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资金链断裂、破产、倒闭”等情况,甚至有不法分子打着养老服务的幌子,实施非法集资。为了规范养老机构预收费行为,从源头加强治理,昨天,民政部举行发布会,介绍由民政部等七部门出台的《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意见》对养老机构预收费的“收取、使用和退费”提出明确要求,实现全链条监管。那么,养老机构预收的费用可包括哪些?对于养老机构预收费的监管有哪些具体新规定?我们一起来了解。

《意见》明确,养老机构预收的费用主要包括养老服务费、押金和会员费。

《意见》明确,养老服务费预收的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对单个老年人收取的押金最多不得超过该老年人月床位费的12倍。养老机构收取会员费的,会员人数不得超过床位供给能力承诺服务,确保交费的老年人总数不得超出其备案床位总数,预收费用总额不得超出其固定资产净额。

《意见》规定,养老机构预收费用主要用于抵扣老年人入住机构期间需要支付的费用、弥补本机构设施建设资金不足,或者发展本机构养老服务业务。

对符合服务协议约定退费条件的预收费用,养老机构应当按照约定及时退费,不得拒绝、拖延。养老机构因停业、歇业等原因暂停、终止服务的,应当提前30日在其服务场所、门户网站等醒目位置发布经营状况变化提醒,及时退还剩余费用。

此外,在发布会上,民政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意见》还明确了三条安全“底线”。

一是严禁养老机构超过床位供给能力“一床多卖”;

二是严格限定养老机构预付费使用用途,不允许打着养老幌子集资挪作他用,将预收费异化为敛财手段;

三是明确不得以承诺还本付息、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诱导老年人及家属交费,这是典型的非法集资行为。

【以“投资养老”为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打着养老的幌子实施非法集资、诈骗,一些养老机构“退费难”“爆雷”“跑路”等问题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老年人合法权益。下面我们来看几起案例。

2016年,江西省乐平市的一些老人们经常会收到传单,宣传湖南太阳山集团在乐平当地开发的高端养老机构,只要交1万到5万元不等的会员费,就可以享受入住养老院折扣、现场返利等优惠,即使不入住养老机构,投资的钱在三年后也能回本而且还有利息,最终有51名老年人上当受骗。

老人 汪水英:他们跟我们讲,有些老人都把自己的房子卖了,当时也是鼓励我们多投,投得多,利息就高。

后经有关部门审理查明,该项目的负责人鲁鹏还有多名亲戚在全国多个地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相关负责人也都被绳之以法。

2023年,云南保山隆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投资养老传销案件。一家公司号称最低投资6000元,就既能赚钱又能旅居养老。

受害人 祁先生:按他们那种说法,三个月就可以回本了。

祁先生投资后的第二天,账户里确实开始有收益在进账,此后公司还带老人们到各地参观一些正在建设的度假村,并称这些地方就是他们以后可以养老的地方。直到有一天,祁先生等人发现手机App里的钱无法提现了,上门询问才发现公司早已人去楼空。经有关部门调查取证,这家打着养老头衔的公司已涉嫌传销犯罪,案件共涉及1400多人,涉案金额高达2000多万元。

【养老机构预收费如何监管?打击整治养老诈骗】

像刚刚新闻中,不法分子“以预售养老床位、虚构养老服务项目等名义,诈骗老年人钱财”的骗局已经出现了不少。为了维护老年人的财产安全,近年来,相关部门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打击整治养老领域的诈骗。2022年4月起,在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中,全国民政部门累计排查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27万多家,取缔、关停“黑机构”510家。全国公安机关共破案3.9万余起,打掉团伙4730余个,追赃及挽回损失300余亿元。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养老诈骗犯罪嫌疑人7594人。

【养老机构预收费如何监管?差异化管理 对押金和会员费从严监管】

为进一步打击整治养老领域诈骗,此次出台的《意见》,还根据风险类型,对“养老服务费、押金和会员费”这三类预收费进行差异化管理,对风险程度较高的“押金、会员费”实行从严监管。

(肩窗出)《意见》提出,对“押金、会员费”实行“银行第三方存管”和“风险保证金方式”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养老机构与民政部门、存管银行签订《三方存管协议》,开设专用存款账户。养老机构预先收取的“押金、会员费”应当全部及时存入存管的专用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要留存一定金额的资金作为风险保证金。当专用存款账户出现资金异常流动、账户余额达到风险保证金最低比例时,除办理退费外,存管银行不得为养老机构办理支出。

【新闻观察:强化养老机构监管 守护养老钱】

此次民政部等七部门出台的《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意见》对养老机构预收费的收取、使用和退费提出明确要求,实现全链条监管。对此,你有什么观察?

随着老龄化的不断深入,养老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养老产业需要扶持、规范,但对养老产业背后的“骗局”更需保持高压态势,要帮老人看牢养老钱。近段时间,涉及到预收费的负面事件层出不穷。我们甚至看到了一群所谓的“职业闭店人”:通过闭店跑路的方式来敛财。无形之中,这也让大家对预消费会产生更多的不信任。

这次出台的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规定,无疑是对当前养老服务模式的一次重大优化和规范。首先,通过限制预收费用的周期和金额,有效地避免了养老机构过度占用或挪用老年人资金的风险。其次,通过第三方存管和风险保证金的管理方式,进一步确保了老年人预付资金的安全。最后,关于退费的明确规定,保障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让他们在遭遇机构服务终止时,能够及时拿回自己应得的费用。整体来看,这些措施强化了全链条监管,降低了资金安全风险,实实在在帮老人看牢养老钱,也向整个养老产业释放了明确的政策信号——老老实实经营,别打养老钱的歪主意。

同时,我们希望未来相关监管能够落实到位,比如说“第三方存管”,在未来执行层面,约束力有多少,我仍然还是有很多疑问。比如说,存管是强制还是建议?养老机构如果逃避存管会面临什么样的惩罚?当存款账户出现异常,银行能否及时发现并制止?这些我想是要在未来逐一细化和落实的,总而言之,不给那些欺骗老人的金融诈骗、集资陷阱留下任何的“缝隙”。

《意见》对接下来老年人和家属选择养老机构带来哪些启示呢?

新政策的出台,为消费者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武器。老年人和家属在选择养老机构时,应更加警惕那些提出不合理预收费要求的机构。他们应该要求机构出示合法的经营许可和资质证明,了解机构的资金管理和运营状况。同时,签订服务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关于费用支付、服务内容、退费条件等关键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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