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观察:不断“堵漏洞” 让自动续费少点“套路”

厦视直播室 2024-03-22 20:39:18

2024-03-22 20:39:18

聚焦新消费场景:“自动续费”开启容易关闭难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消费场景、消费方式等有了不少新变化。比如,现如今,手机APP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很多APP都是以盈利为目的,只向会员提供内容和服务,大量消费者不得不选择开通会员服务。而这其中许多APP都会默认开启自动续费功能。这意味着,一旦用户订阅了某个服务或功能,没有及时取消订阅,APP就会自动从用户的账户扣款,并将订阅服务延续至下一个周期。许多用户对于自动续费并不了解,在未经过充分告知和选择的情况下,就被默认扣费,这也引发了广泛的争议和质疑。下面我们先透过镜头去看看一些消费者对此的看法。

在互联网时代,影音娱乐APP也进入了“付费浪潮”。一部好剧、一首好歌、不想看广告......这些通通一个会员就能“搞定”。

受访者 李先生:我没有影视APP,但我有音乐APP的会员。现在国内主流APP,主流影视APP基本上需要付费申请VIP,才可以观看。

很多网络服务提供商为增加吸引力,往往会在付费会员制中,增加“自动续费”的选项,新用户有价格优惠甚至首月免费的福利。不少消费者表示自己通常会选择更优惠的“自动续费”选项,但本想体验一把短期会员待遇,却时常因忘记关闭导致扣了不少“冤枉钱”。

受访者 李先生:一般商家会在自动续费的框架里,优惠幅度会比较大。

受访者 邓女士:像酷狗音乐,我平时听的比较多。之前忘记取消了,第二个月它就自动续上了。

也有一部分消费者,会在开通连续会员后立刻关闭自动续费,以免到期时遗忘,这也成了许多用户“享受”优惠的常规操作。但前段时间,网友丁女士开通了某网盘的季度会员,随后立刻关闭了自动续费。可她还是接到扣费68元的消息,被迫续上了下一季度的会员。事后丁女士了解到,自动续费涉及服务提供商、应用商店、支付平台等多环节,想要取消自动续费并非那么简单。

受访者 邓女士:好像两个都要(取消),因为付费那块也要(取消),像APP平台也要(取消)。

受访者 余先生:那个订阅你要去到苹果官方(设置)才能取消,这个要么就是打电话。

取消自动续费的困难及其对消费者的影响也不可忽视。不仅许多消费者在想要取消自动续费时,发现找不到明确的取消入口或取消流程极其复杂。有些APP甚至故意将取消入口设置得非常隐蔽,给用户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和困扰。这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也让用户感到被蒙骗和无力应对,对消费者的信任产生了负面影响。目前,包括视频会员、音乐软件会员、网盘会员、图片软件会员、论坛会员等多种App均存在自动续费扣款功能。在社交媒体平台上,消费者吐槽自动续费的案例屡见不鲜。

其实,去年年初,工信部就印发通知,要求 采取自动续订、自动续费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征得用户同意,不得默认勾选、强制捆绑开通。在自动续订、自动续费前5日以短信、消息推送等显著方式提醒用户,并提供便捷的“随时退订方式”和“自动续订、自动续费取消途径”。但从用户反馈来看,自动续费背后的“坑”仍然不少。

聚焦新消费场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7月施行 遏制“自动续费”

对于备受诟病的自动续费问题,近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作出明确规范。条例将自7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规定,经营者采取“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日期前,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这是从法规层面进一步规范自动续费,也被业界称为是重拳整治自动续费的一个新规,今后这个老问题能否得到更好解决呢?

【新闻观察1:不断“堵漏洞” 让自动续费少点“套路”】

接下来的新闻观察环节我们就此进行探讨,我们请新闻观察员熊伟,来聊聊对解决自动续费问题的建议和看法。

“自动续费”给消费者提供了优惠和便利,也拓展了企业发展空间,原本是一个双赢的事,可如今却是满满套路。你刚才也提到了针对自动续费之前就有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我们不否认之前监管的成效,但如今还出现不少套路,那就说明企业还有漏洞可以钻。这次的《条例》可以说对这个领域的监管更严格,再次从法规层面来“堵漏洞”。

由于“自动续费”涉及到使用软件、支付平台、应用商店等多个环节,所以除了《条例》中提到续费要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外,新闻中提到的退费等其他环节存在的问题如何精准监管,彻底瓦解这个领域中的套路,我想就要看接下来《条例》的落地执行情况,以及监管部门的监管智慧。我们希望这样的套路能够越来越少。

聚焦新消费场景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7月施行:直播带货等新业态监管更细致

除了整治自动续费的问题,7月将施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如:“完善直播带货等新业态监管、治理大数据‘杀熟’、加强预付式消费保障”等问题也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规范。面对新业态下的新问题和新挑战,条例聚焦了哪些群众关切?又将带来哪些影响?

随着直播带货越来越火,有的带货主播以所谓“远”低于商品原价的直播专属价作为促销策略,标高原价、以虚假低价套路消费者,并通过极力渲染、比价刺激等手段,吸引了大批观众。一些消费者称,在观看直播购物时被主播的话语和气氛所带动,往往快速下单,对商品质量、经营主体并不了解,一旦遇到消费纠纷经常无法追溯,维权困难。针对这些乱象,条例明确,发生消费争议的,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提供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相关信息以及相关经营活动记录等必要信息,进一步细化了对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的监管。

此外,条例还对大数据“杀熟”,虚假好评等问题,作出精准的规制,打破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将消费者权益保护落到实处。条例规定,经营者不得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针对消费者知情权保障,从经营主体、商品服务、用户评价、交易条件等方面构建了有针对性的信息披露规则。

近年来,健身房、美容院、理发店失联跑路,卷走消费者大额预付费的恶意违约事件时有发生,消费者要回预付款的维权之路十分艰难。条例强化了预付式消费经营者义务,明确规定了经营者按照约定退回押金和预付款等条款,弥补了现阶段下预付式消费的规则空白。当前,在网游领域消费投诉中,涉及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的退费投诉激增。大部分家长的退费理由是孩子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大额消费,对于未成年人消费的认定和权益保护问题成为维权重点。条例要求,经营者提供网络游戏服务的,应当符合国家关于网络游戏服务相关时段、时长、功能和内容等方面的规定和标准,针对未成年人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在注册、登录等环节严格进行用户核验,依法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新闻观察2:跟上市场步伐 为消费者保驾护航】

针对《条例》中的这些新内容,你怎么看?

你会发现这些内容,都是当下大家在消费新场景、新业态下遇到的新问题。这些新规可以说是赶上了市场的步伐,对消费者的保护进一步完善。在如今这个时代,商业模式的更新速度很快,这也就意味着,消费者遇到的“套路”可能就会更多。我想今天我们看到的这些条例,也都是在一次次消费纠纷中诞生出来的。我们不敢说让所有的监管都要走在市场之前,但起码针对消费者已经遇到的这些“坑”,监管层面要切实行动起来,不要让消费者总是掉进同一种套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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