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出台指引 房屋市政工程可申报智慧工地“评星”
近日,市住房和建设局印发《厦门市房屋市政工程智慧工地评价指引(试行)》,规范我市智慧工地评价行为,加快推进智能建造试点工作。
申报我市智慧工地评价遵循自愿原则。鼓励符合条件的厦门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积极申报我市智慧工地评价。
符合申报范围及申报条件的项目,由施工单位按市区监管权限向市质安站或所在区建设局提出申请。多个单位共同承建的工程项目,可联合申报。
据了解,我市智慧工地评价等级由低到高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原则上每年集中开展一次评价。评价标准详情可登录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