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38!福建省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来了
2月1日,福建省公布省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规定,建设项目可能对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迁徙洄游通道产生影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部门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应当征求省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意见。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受到自然灾害、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等突发事件威胁时,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应急救助措施。猎捕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依法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核发的狩猎证,并服从猎捕量限额管理。人工繁育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出售、利用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应当提供狩猎、人工繁育、进出口等合法来源证明。运输、携带、寄递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出县境的,应当持有狩猎、人工繁育、进出口等合法来源证明或者专用标识。禁止将来源于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作为宠物饲养。
《福建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规定,在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域,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自然保护区;在其他区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保护点或者设立保护标志。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监视、监测环境对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长的影响,并采取措施,维护和改善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生长条件。由于环境影响对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生长造成危害时,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其他有关部门调查并依法处理。建设项目对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生长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的,建设单位提交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必须对此作出评价;环境保护部门在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时,应当征求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对生长受到威胁的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应当采取拯救措施,保护或者恢复其生长环境,必要时应当建立培育基地、种质资源库或者采取迁地保护措施。
《福建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福建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